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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

时间:2021-03-09 15:50:42 | 来源:

最近,我遇到了一个更新,该更新涉及一封正式信函,该信函澄清了与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有关的税收问题。我将对此进行更深入的讨论,但是从本质上讲,它表示,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在税收方面将被视为与所有外国服务提供商一样。最近,我一直在努力进行越南的不断努力,以扩大其在数字空间领域中对外国提供商的管辖权,因此当我了解到这一最新进展时,这让我感到停顿。

越南为何如此试图控制离岸网络空间提供商?

我没有答案,尽管我怀疑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希望扩大其税基(财政动机始终归因于政府),二是政府迫切希望控制其公民对互联网的访问。在涉及网络空间各个方面的各种法律和新法令草案中,政府反复提出了终止不遵守其政策的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越南的选择。它错过了强加像中国这样的全国性过滤器的机会,因此现在它正试图选择和选择它希望让其通过的信息。至少,我怀疑这就是这些不断扩展的网络空间控制政策的背后。

但是我离题了。作为一个越南博客作者,我不是一个过于宽泛地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化的地方。我想讨论的内容虽然相关,但范围有限。电子商务,特别是外国电子商务,以及被视为在越南法律控制范围之内的电子商务。

本文的其余部分将解决三件事。首先,有关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现行政策。第二,最近对那些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税收待遇的决定。第三,目前正在考虑拟议的对待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政策。

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现行政策

当前的电子商务政策始于2013年,当时越南政府开始其当前的政策轨迹。因此,它们的范围受到限制。通常,它们不适用于外国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所陈述的申请实际上仅限于:

越南商人,组织或个人;

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

通过投资运作,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或以越南域名建立网站在越南存在的外国贸易商和组织。

这表明外国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几乎没有义务遵守越南法律。但这是在考虑2018年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之前,该法律要求任何人

开展收集,开发[使用],分析和处理数据[作为]个人信息,有关服务用户关系的数据以及越南服务用户生成的数据的活动

不仅必须在越南拥有用于存储该信息的服务器,而且还必须在越南设有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因此,向越南客户提供服务的外国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很可能必须遵守此政策,因此属于越南法律的范围。

我已经多次讨论过网络安全法,因此我将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最初是在我的越南数据本地化文章中,而在我的数据保护义务文章中也没有涉及。

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税收待遇

2020年12月17日,税务部门针对Netflix的明显要求发出正式信函,要求区别对待,该传统待遇与传统海外离岸商业实体不同,后者需缴纳外国承包商税。税务部门在其正式信中拒绝了Netflix的要求,并宣布当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将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视为与向越南公民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外国商业实体不同。因此,这意味着向越南公民(包括公司)提供跨境商品或服务的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应与任何外国服务提供商一样缴纳外国承包商税。

外国承包商税

由于我不是税务专家,因此,我将引用我们即将更新的有关此问题的法律指南:

虽然FCT不是一项单独的税,但它是一种对外国公司或在海外为越南税收居民提供服务的个人(“外国承包商”)的收入进行征税的方案。它是增值税(VAT)和企业所得税(CIT)或个人所得税(PIT)的组合。外国承包商可以通过三种方法选择由越南征税。首先,扣除方法要求外国承包商在财政部注册,进行越南会计核算并像越南居民一样纳税。第二,直接方法允许越南购买外国承包商的商品或服务的买方从其支付给外国承包商的款项中代扣相关税款,然后代表外国承包商将其代扣代缴的税款提交给税务机关。最后,混合法允许外国承包商充当增值税的越南居民,但由越南购买者代扣其CIT或PIT。适用的税率由财政部单独发布,并根据向越南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关于外国承包商税,这就是我要说的。

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拟议政策

去年,政府发布了法令的第二稿,以修订现有的电子商务法规。这里有几点值得探讨。首先,该法令草案改变了法规的范围。现有规则目前适用于以下外国提供商:

该法令草案对该清单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扩大到包括“在越南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外国商人和组织”。

仅此一项修订就广泛地扩大了越南访问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的能力。如果采用这种语言,则将包括任何被国民议会和政府采用的定义越来越广泛的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

但是该法令草案更进一步,实际上定义了电子商务网站何时具有“越南活动”。

法律草案提出了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对使用越南域名,越南语言或在给定年份中来自越南的交易量超过100,000的任何电子商务网站强加合规义务。任何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都必须注册其活动并在越南开设代表处。

第二种方法适用于任何使用越南域名,越南语言或者越南组织或个人的交易/视图/订单总数超过当局确定数量的外国电子商务网站。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任何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都必须注册其活动并任命越南的法定代表人。

无论哪种情况,拟议的政策都将极大地扩大越南的影响力,尽管至少它们可能需要与越南保持某种联系。

结论

电子商务是一个主要市场。Statista.com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电子商务将占到60亿美元以上,占该国GDP的相当大一部分。2019年,近70%的人口访问互联网,国内外的电子商务提供商都有在越南获利的巨大潜力。政府也有很大的税收潜力。无论国民议会为扩大其对外国网络空间参与者的影响的动机(通常是不透明的),越南都在前进。外国电子商务提供商在与越南客户打交道之前需要了解这些规则,并了解他们可能已在越南承担一些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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