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发布制造业首台(套)新政 最高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经信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实现推广应用奖励、保险补偿等政策突破和升级,推进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首台(套)产品包括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是国之重器,对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非常重要。
2007年以来,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计认定首台(套)产品1279项。2020年,浙江制造业在“卡脖子”技术和重点产业领域涌现了一批创新成果,全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16项、首批次新材料17项、首版次软件55项,首次培育国际首台(套)产品2项。
首台(套)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浙江省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2020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实现规模以上增加值7381亿元,同比增长10.80%,高出去年同期3.0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增速4.2个百分点。
浙江此次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共7个部分15条。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建成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招投标办法,切实解决不愿用、不敢用首台(套)产品问题,确保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构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新培育首台(套)产品1200项左右,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际首台(套)产品15项左右,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话语权的产品。
《意见》针对推广政策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在认定奖励和推广应用上“加力”。强化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最高给予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试行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按首台(套)类别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行分档阶梯保险补偿机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可连续支持3年。
根据《意见》,首台(套)产品将实行目录管理和退出机制,每年动态调整并发布《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同一产品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时间不超过3年;新纳入目录的产品技术性能优于已有产品的,已有产品退出目录。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也正式发布,共545项,按产品类别分,其中,首台(套)装备473项、首批次新材料17项、首版次软件55项;按产品档次分,其中,国际首台(套)产品2项、国内首台(套)产品44项、省内首台(套)产品499项。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还发布了浙江省首次培育认定的两项国际首台(套)产品——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的200MW级特大型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150万吨/年乙烯装置驱动用工业汽轮机,这两项国际首台(套)产品攻克了许多“卡脖子”技术难题,是我国工业装置关键设备国产化的重大突破,代表着相关制造领域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水平。(总台记者李佳)
(编辑 王洪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