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发布4项地方标准,5月1日起实施
4月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场馆消防安全评估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4项海南省地方标准,均为5月1日开始实施。
图片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场馆消防安全评估规范》要求海南省重要场馆依据该文件实施消防安全现状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时,应结合重要场馆实际;开展评估工作应成立评估组,对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情况并投入使用的重要场馆,应对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既有重要场馆的现有状态不符合修订、修改后消防技术标准的,应按照重要场馆建设时适用的消防技术标准实施评估。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要求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可设置在架空层、地下一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停放充电区域规范有序停放、充电,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不应人车同屋、车辆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不得一座多充,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不应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或插线板为车辆充电,不应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备应具备限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明确海南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及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文字内容及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管)、桥架及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阀门应处于正确位置,并启闭灵活、无泄漏现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获取到有效的竣工资料后,方可进场检测,检测完毕后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设备,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检测人员应逐项记录现场检测的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做到客观、真实、完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质量和检测结论负责;根据重要程度,将子项中的检测项分为 A 类、B 类、C 类三个等级;线路、管路按每个防火分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 2 处进行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个回路探测器检测数量不少于20%,且每个探测区域检测数量不少于 1 个。
此外,对局部装修、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检测还应遵循属于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测;工程涉及到的消防水源、消防电源、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等设施的系统功能必须检测的原则。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海南省学校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学校应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设置防火标志,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学校应根据需要,依照有关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学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