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率先破局!七条医疗领域利好措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有关情况。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次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有7条与医疗领域相关,其中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鼓励医院对创新药“随批随进”、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等措施在全国率先破局,在相关领域改革中走在了前面。
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其中最多的就是医疗领域,共7条。分别是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
“《特别措施》中的一些条目,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破局相关领域改革,尤其具有突破性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在发布会上介绍。
《特别措施》提出,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蒋毅表示,针对当前放开网售处方药存在的处方互认、患者隐私保护、医保结算等多方面难点,推动建立电子处方中心,以互联网+医疗的方式,打通医疗机构、销售平台、医保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同步强化高风险药品管理,为放宽该领域准入限制做出突破性尝试。
《特别措施》加大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的措施,鼓励已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由具备条件的海南医疗机构按照“随批随进”的原则直接使用。蒋毅认为,这一举措打通了创新药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门槛,既保障了海南患者及早用上创新药,也将进一步激励优秀药企加强研发。
蒋毅表示,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的措施,在海南开展中药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试点,首次明确按照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制定药品评审标准,将有效简化中药上市流程,提升中药上市效率,推动优秀中药更快投入临床使用。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的措施,对医疗美容行业的机构设立审批、医生执业、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进口等各个准入环节作出全面优化,支持博鳌乐城进一步汇聚国际优质医美资源,加快培育高端医美产业集群,打造既国际领先又具有海南特色的高端医美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