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飞荣达控股股东、实控人马飞及其一致行动人收监管函
4月23日,深交所向飞荣达的控股股东、实控人马飞,及马飞的一致行动人黄峥、马军、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发放监管函称,2021年2月10日,马飞、黄峥、马军及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通过飞荣达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2月9日,上述人员因获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持、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以及公司授予、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被动变动等,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从69.00%下降至62.17%,累计减少6.83%。上述人员在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深交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