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团垄断被查后,平台经济亟待反思潮 来源:新浪科技
编者按:本文来源新浪科技,作者张俊,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继阿里巴巴之后,又一家互联网巨头被市场监管总局因为“二选一”等垄断问题立案调查。
实际上,在外卖领域,美团与饿了么的“二选一”交锋已久,甚至多次互相起诉,背后的目的无疑是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
不过新浪科技发现,除了外卖,美团在酒店预订等领域同样存在着“二选一”的现象,商家对此叫苦不迭。
随着监管重锤落下,在生活服务领域占据一定支配地位的美团,是时候进行反思和整改了。
亲述:签独家费率8%,不签18%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信息称,根据举报,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虽然官方没有对举报人和“二选一”的具体领域进行详细披露,但外界首先想到的无疑是外卖。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饿了么35.2万元。据饿了么方面称,美团为抢占淮安市地区市场,恶意阻扰、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该地区相关商户与饿了么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
这并不是今年美团败诉的第一个案例。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饿了么指控美团及其金华分公司存在强迫商户签署独家协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对饿了么要求美团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支持。
根据判决书披露,美团外卖金华分公司一位销售员在接受调查时表示,商户与美团独家合作的收取18%的服务费,非独家的则收20%的服务费;如果商户与美团签订了独家协议之后,又与饿了么合作,会通知商户违约,让其限期整改,或重新签订非独家协议,这时该商户在美团上的网店就不能营业,只有重新签了协议,待总部审核后,该商户的网店才得以在美团上正常营业。“这么做是为了和其他外卖平台竞争。”该销售员说。
类似的事件还在全国多个城市上演。
一位合肥商家表示,他从2020年开始就遭遇美团外卖合肥城市经理的强制二选一。“威胁我们如果不把其它外卖下掉,有很多种方法关闭我们的店。我们一天美团营销费100多,就5-6个订单,还要被威胁,而且我们也没有签任何独家协议。”
而直到今年,这一问题仍旧没有解决。他表示,如果与美团签订了独家协议,服务费费率是8%,而不签独家服务费费率则高达18%。“这算强迫二选一吗?是垄断吗?美团客服却说不是。”他质疑道。
实际上,美团的强制二选一不只是外卖,有酒店商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一位酒店商家表示,如果做美团独家只抽取8%佣金,要是加入了飞猪、携程等平台,佣金就会被提高到12-15%。
另一位酒店老板就讲述了与美团独家合作后面临的问题。从酒店开业至今他一直和美团保持着独家的关系,没有上线其它OTA平台。但近期的正常订单被美团风控人员误判为刷单,被处罚7天。
“因为独家合作的关系,我们这期间没有任何客源,要交房租,还要发员工工资。”他说,“呼吁广大商家千万不要和美团独家合作,这简直就是一个坑。”
处罚:最高可被罚45亿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律师认为,美团涉嫌垄断被调查,或因与饿了么之间二选一纷争有关。在他看来,认定垄断有几个充要条件,首先是对于相关市场的论证,然后是认定其在相关市场中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参照阿里的行政处罚书,美团在中国境内的外卖服务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是很容易被证明的,同时二选一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美团涉嫌垄断的概率是非常高的,除非可以找出二选一行为的合理性,否则按照美团千亿的销售规模,数十亿的罚款可能是逃不掉的。
此前,阿里被市场监管总局处罚也是因为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的要求。当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6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于垄断协议行为,可以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2020年全年美团营收达到1148亿元,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垄断,罚款预计会在11.48亿元-114.8亿元;如果参照阿里的4%来计算,罚款预计为45.9亿元。
互联网分析师磐石之心认为,互联网一旦与传统产业融合形成平台经济,就会涉及到小企业利益。就会面临强监管,因为平台垄断后,可以随意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合作伙伴与用户利益。
阿里巴巴和美团其实都是同样的问题。但是监管不是杀死企业,是为了企业更好发展。所以,不怕监管,就怕没监管。短期利空,长期利好。
大摩发表报告表示,随着美团早前已进行股本集资计划后,相信潜在面临罚款的影响相对可控。
该行认为,鉴于阿里巴巴被调查的先例,预计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对美团的调查时间将较短,而调查结果将消除市场对美团主要悬而未决的不明朗因素,维持对美团“增持”投资评级及目标价420港元。
今日,美团股价并未出现外界预期的大跌,反而出现小幅上涨。截至4月27日港股收盘,美团股价上涨2.623%,报313港元,市值18431.19亿港元。
反思:争流量一时爽 或不利长远发展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反垄断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八大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在阿里巴巴被巨额处罚后,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要求34家互联网企业在一个月内自查自纠,进行整改。目前监管部门确定的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期限尚未结束,市场监管总局即对美团进行反垄断调查,反映了国内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力度不仅没有放松,反而可能进一步趋严。因此除了美团之外,不排除还会有其他互联网巨头被反垄断调查的可能。
在他看来,截至目前,对于互联网企业,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进行的调查或处罚的案件已有三起,均集中在平台企业要求商家二选一这种限定交易行为,说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这一行业顽疾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整治,试图根治这一问题。
实际上,外卖行业的二选一不只是存在于美团,饿了么同样存在。
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万元。判决书显示,主要就是因为饿了么客户经理与商家洽谈独家战略合作业务,并承诺给予一定优惠。遭到店主拒绝后,饿了么关闭了商家的线上店铺。
除了外卖领域,社区团购也是美团业务中面临的监管风险之一。
今年3月,由于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美团优选、十荟团、多多买菜和食享会五家社区团购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美团优选被处以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荟团创始人CEO陈郢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互联网巨头的烧钱补贴破坏了社区团购原有的生态和价值。“美团、滴滴、拼多多等进来之前,我们物流成本已经降的比较低了,一单一元钱。竞争来了之后,不仅件单价降低,仓储的利用效率也降低,物流成本相应就提高了。”他认为,是资本的竞争,将社区团购不好的一面被放大。
一直以来,美团都以多元化业务布局著称,涉足了外卖餐饮、到店酒旅、单车打车、电商零售等多个领域。一方面,综合性的平台服务无疑为用户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用户也对平台垄断、大数据杀熟等乱象担忧不断。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与强化反垄断为其中并列的一项。有专家就指出,国内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没有把资金投入到基础科学研究上,而是在流量争抢上搞名堂。从长远看,这些做法对国家的科技进步和长远发展没有好处。
而不只是美团,拥有海量数据、先进算法和技术实力的互联网巨头们,理应在监管之下进行反思,在原创性和基础性科技创新方面有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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