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老虎财经
作者:盛佳荦
4月28日至今,美团股价已经历了九连跌,距今年最高点市值蒸发超万亿。至此,2021年的涨幅已经全部抹去,股价回到了2020年底的水平。
5月10日,美团继续暴跌,盘中最低深探至9.48%,截至收盘跌超7%,收报262.8港元/股,市值约1.6万亿港元。
此前不久,王兴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首唐代诗人章碣所作的诗作,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热议,市场观点将其解读为,王兴或许暗指美团深陷困境。
今年初,美团颇为风光,股价屡创新高,市值一度冲上2.76万亿港元,超过工商银行列国内第四。市场一片唱多之声,认为社区团购新业务,能够帮助美团打开又一个“万亿市场”。
然而泡沫迅速破裂,春节后美团股价已巨挫44%,市值蒸发超1.2万亿港元,接近“腰斩”。背后或有三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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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百亿配股增发,使股价承压
4月20日,美团称将通过配股和发债筹资近100亿美元,创造港交所增发历史之最。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美团上市以来首次大手笔再募资。2018年上市以来,美团即使亏损,也很少配售发债,在去年底市场增发融资的高潮期,也并未动摇。
公告显示,公司通过发行均可转换为美团B类普通股的14.83亿美元于2027年到期的零息可换股债券、及15亿美元于二零二八年到期的零息可换股债券,全部较前一日收市价溢价49.1%。
配股方面,公司将发行1.87亿股股份,筹资净额大约66亿美元,相当于截至公告发布日,发行总股本的约3.2%,每股发售价273.8港元,较昨日收市价折让5.3%,腾讯将认购已发行股本的0.2%,约1135.26万股,认购净额为4亿美元,持股份额将从17.3%变成17.2%,变动不大。
根据4月27日公告,配售事项已于2021年4月22日完成,其中合计1.87亿股配售股份已按每股配售股份273.80港元的配售价,成功配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分析观点指出,美团最近股价走势偏软的表现,直接原因可能是前期配售行为,导致市场股份供应大增,给估值以及股价带来一定的压力。
关于突然大举募资,美团表示,将大力投入科技创新,加大在无人车、无人机配送等领域前沿技术的投入。公司2020年全年研发投入超过100亿元,今后将继续加大全球科技人才招募。
这笔钱对美团而言可谓“巨款”。据悉,2020年美团营收1147.95亿元,净利润31.2亿元。此轮再融资1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2亿元,占到全年营收的56%,更是全年净利润的20倍。
野村证券指出,为了支持社区团购等新业务发展,美团筹集的100亿美元资金将使公司手头的现金高于拼多多和京东。完成再融资后,美团将拥有180亿美元的净现金,而拼多多则为170亿美元,阿里巴巴为 516亿美元,京东为157亿美元。
市场观点认为,美团不惜稀释股价也要大举募资,更重要的目的或许是为了应对新业务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未来可能的监管风险,提前“囤积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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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商业模式受质疑
关于募资,有业内人士评价称,机构对美团此次融资行为还是比较认可的。避开社区团购不提,这次募资主要是去研发一些跟送餐相关的科技和算法,是集中在自己核心业务范畴的一个科技研发,市场对其愿景有望得到提升。
然而,近期美团的核心业务也正受到质疑。有市场人士指出,美团近期下跌或与近期关于外卖骑手自付3元商业险,引发的外卖商业模式争议有关。
5月10日消息,美团某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近1000万外卖骑手属于外包,没办法直接负责,会增加企业负担,每天需要自费3元(相当于一年1000元)购买商业险,从佣金里扣除,该商业险包含保额60万的身故伤残险,还有5万元的医疗费用。
据称,该保费并不全额用于投保,还需要支付“相关服务费”。有市场人士认为,美团或存在“赚差价”的嫌疑。
该言论不仅引起了社会劳动关系保障等方面的舆论争议,更激发了资本市场对外卖平台核心盈利模式的质疑。
美团的模式是,将外卖配送业务多数外包给第三方企业,并支付服务费,与骑手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由第三方企业与骑手等职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和社保费用。但很多第三方承包方,会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给职工缴纳社保,甚至有的不缴纳社保,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节约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平台抽佣必须维持在一个水平,不然外卖的商业模式难以跑通。如果强制要求平台给骑手签合同、上保险,实际成本还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后果要么是外卖涨价,要么整个外卖行业都会萎缩。
而为了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监管层面的“强制要求”确实已在路上。3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降低平台交易和支付成本。引导外卖、网约车、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用技术赋能促进平台内经营者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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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反垄断调查
除了“内忧”,更令投资者更担心的或许是“外患”。继阿里被罚180亿后,美团正成为第二家被反垄断监管“盯上”的互联网巨头。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美团方面对此回应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5月6日,王兴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首唐代诗人章碣所作的诗作,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热议。该诗原文为: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随后王兴表示,最危险的对手往往不是预料中的那些。美团外卖最大的对手看起来是饿了么,但更可能颠覆外卖的却是还没关注到的公司和模式。市场观点将其解读为,王兴或许暗指美团深陷困境。
另外,王兴深夜吟诗,也不免令人联想到此前马云的演讲。
回顾一下阿里收到的处罚。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同时向该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全面整改,并连续3年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同样的情景是否会在美团身上重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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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那些美团正在“垄断”的领域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谢连杰律师向环球老虎财经表示:美团“二选一”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限定交易行为。
实际上,在市场监管总局对其立案调查之前,美团就曾因涉嫌垄断行为多次被约谈、调查、处罚……所涉及的内容也主要为餐饮外卖领域。
今年是美团成立的第12年,在此期间,美团共投资96起;前期主要是企业服务,后期逐步探索垂直电商。至此,美团所投资的部分领域已位占据疑似“垄断”的地位,同时亦有被外界认定其正向“垄断”迈进的领域。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美团所涉及的领域有餐饮及信息化、酒店民宿、生鲜电商、社区团购、金融、科技及教育领域。
具体来看,美团餐饮外卖、到店及酒旅、新业务的收入结构占比基本为6:2:2,餐饮外卖是美团的收入支柱。但到店及酒店才是美团盈利的主要支撑。
在餐饮外卖领域,美团2010年3月美团上线,那时的美团还在向团购发力,但到2012年年初,美团就已成为团购服务领域的电商第一名。2015年10月8日,大众点评网与美团网联合发布声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并成立新公司美团大众点评。2021年3月本地生活APP月活排名前两名就是美团和大众点评。在餐饮团购领域,美团几乎做到了大多数用户手中的“首选”,甚至是“唯一”。
2013年年底,美团外卖上线,美团靠着团购厮杀中锻炼出来的地推队伍,在各地组建外卖城市团队。从曾经美团、饿了么两大巨头竞争的外卖市场,到如今以美团为首,饿了么排第二的战局,外卖行业已逐渐形成被美团“垄断”的趋势。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美团的市场份额约占整个市场60%,但近两年,美团外卖市场份额持续上升,其占比已高达68.2%,远高于他的竞争对手饿了么的25.4%,某些地区市场份额甚至高达60-90%。如果美团再向前走一步,就极有可能垄断外卖行业。
不过,关于美团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 “二选一”、“高抽佣”等报道也频繁被爆出。
初期,美团用巨额补贴商家和消费者的手段快速占领一个地区的市场,在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且稳固商家及消费者的高黏性后,再与商家签署“二选一”等独家协议。同时,对商家限流、缩小其配送范围、强制其关店、提高其配送费等等“玩法”被商家“吐槽”,这些早已成为美团的常用“利器”。
另外,美团奉行“无边界扩张”,正围绕着人们的衣食住行拓展到店酒旅业务。该块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两项:佣金和广告,酒旅赚的是佣金,到店赚的是线上营销。根据《2019-2020年中国在线酒店预订行业发展分析报告》,2019年美团酒店间夜量超过携程系总和,市场份额占比达到48.7%,第四季度拉大差距至1.22倍。
虽然外卖及酒旅业务仍是撑起美团的“现金奶牛”,但社区团购已然成为美团要进击的下一个“战场”。2020年下半年,美团对美团优选、买菜为主的新业务砸下重金。
在新业务上,美团在电商领域总共参与投资事件13起,其中包括松鼠拼拼、爱鲜蜂和有好东西、以及专注B端服务的食材采购公司——链农和美菜网等。时间上看,美团从2015年就开始布局社区团购,这远比我们想象的时间早多得多。可见,美团的野心早已不止于外卖行业,生鲜、B2B餐饮供应链等等涉及多个领域。
目前,我们大多所关注的还只是美团已基本“垄断”了的外卖餐饮领域,但美团在酒店、社区团购等此前布局的其他领域,其绝对优势早已显露,这些领域或许正是美团早已“预谋的垄断”。
企业研究员孙艺源向环球老虎财经表示:美团“垄断的手”,未来或许将伸向社区团购和其他还未被人注意到的领域,最终达到“生活无处不美团”的目标。
互联网行业的巨无霸基因使得反垄断未来或许会成为行业常态,在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反垄断是遏制企业不正当行为的一个途径,是必然但不是唯一。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制约企业,而是基于平台的不良行为,来维护行业及市场的公平、健康。对中国互联网巨头来说,思考的不应当仅是如何应对监管,而是从自身的经济行为源头所思考的不是一味垄断,而是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