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贯彻落实大湾区“金融30条”成果丰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年5月14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意见》(下称大湾区“金融30条”)。记者从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大湾区“金融30条”,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80条具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均出台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立足本地实际提出了特色金融政策。大湾区“金融30条”公布实施一年来,90%以上的措施已落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服务大湾区居民生活更加便利,粤港澳金融合作不断加深,有力地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1.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重大金融改革事项取得新突破
一是争取十四年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获批设立。2021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成为我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大湾区新增的国家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
二是“跨境理财通”取得新进展。2021年5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跨境理财通”涉及的操作及技术层面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截至2021年4月30日,广东省当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4家,通过IPO首发募集资金295.73亿元,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710家,稳居全国第一。其中,科创板(2019年7月22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2020年8月24日)首批上市后,全省新增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共72家,居全国第一。
四是获批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
五是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横琴片区将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设立、迁址和撤销事项实现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并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许可简政放权事项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自2020年10月政策发布以来,共优化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近1000项。
六是深圳市成为全国首批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城市。截至目前,深圳已完成传音、创维两家试点企业备案,成功办理了经常项目集中收汇、外债流入等多笔业务,合计跨境流出、流入金额4.12亿美元。
2.加速民生金融互联互通,大湾区居民跨境金融服务推出新举措
一是开通跨境缴费。粤澳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业务正式启动,澳门居民可通过澳门参与银行缴交广东省的公用事业或民生服务账单,满足居民对跨境金融服务需求。
二是便利开立账户。港澳居民通过代理见证方式开立内地个人账户共14.0万户,累计发生交易447.8万笔,金额32.7亿元。
三是试行住房按揭贷款。珠海横琴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港澳居民可以其在珠海的物业向港澳银行机构申请跨境按揭贷款,已累计发放跨境按揭贷款超9亿美元。
四是探索跨境保险。全国首张澳门单牌车机动车辆保险保单落地,三地保险机构为港珠澳大桥通车推出“三地通保通赔”一站式跨境车辆保险服务,承保港澳跨境机动车辆超2万辆,合计出具保单超2.7万份。新增我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区域性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粤港澳大湾区产品专属”重疾表,第一时间推动首单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在珠海签约落地。
五是推广移动支付。推进港澳版云闪付APP、微信及支付宝香港钱包、澳门通及中银澳门跨境钱包等在大湾区扩大应用,不断提升大湾区支付服务便利化水平,有效促进三地居民经济文化交流。截至2021年3月末,大湾区各类跨境电子钱包在内地共交易620.91万笔、金额9.66亿元。
3.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再上新台阶
一是截至2021月3月末,全省累计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18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
二是将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扩大到全省。截至2021年3月末,有1013家广东企业纳入试点名单,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655.4亿元。大湾区首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均有序落地。截至2021年3月末,全省累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7.84万笔,金额合计686亿美元,业务规模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在大湾区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等8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截至2021年3月末,全省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381笔,登记金额折合569.9亿美元;共21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登记金额折合8857万美元。
四是自由贸易(FT)账户向广州市科创企业全面推广,并新增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银行。截至2021年3月末,全省企业开立FT账户4687个,办理业务折合人民币3940亿元。
五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截至3月末,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278家,居全国第一。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突破29万亿元。沪深港交易所已就扩大沪深港通股票范围达成共识。科创板股票被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在港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
六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有广州、深圳、珠海开展QFLP试点工作,QFLP试点企业超180家。珠海QFLP试点完成市场公开披露的最大一笔基金交易,金额超6亿美元。
4.推进跨境金融合作,构筑粤港澳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
一是在“引进来”方面,港资、澳门资金融机构在粤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3月末,共有188家港资、澳门资金融机构进驻广东,港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在广东所有地级市全覆盖。设立了首家澳门资银行营业性机构、首家港资消费金融公司、首家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首家港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首家全牌照港资控股证券公司等。摩根大通期货作为全国首家全外资控股期货公司落地广州。渣打银行在广州天河区设立渣打银行大湾区中心。
二是在“走出去”方面,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和东莞银行已先后在香港设立分行或代表处,招商银行全资控股香港永隆银行,广发银行、招商永隆银行在澳门设立分行。
5.推动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发展,大湾区金融创新取得新成效
一是大力推动金融科技试点。深圳成为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城市、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和首个国家级金融科技测评中心,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重点项目全部上线。广州获批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
二是上线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拓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截至2021年3月末,平台为856家企业提供贸易融资195亿美元,居全国第一。
三是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连续两次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评价中排名第一。推动出台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四是广州碳交所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6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34.09%,稳居全国首位,是国内首个且唯一配额现货交易突破35万亿的试点碳市场。
五是推动广东省各金融机构会同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共同制定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并制定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六是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澳门银行公会等四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于2020年9月4日举办联盟成立大会。
下一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落实大湾区“金融30条”,争取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持续增加落地业务规模,推动成熟政策在大湾区全覆盖乃至全省复制推广。同时,继续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粤港澳金融优势互补,全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取得更大进展。(总台央视记者 吴汇军)
(编辑 万宣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