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即日起实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5月27日,北京市人大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餐饮经营者、集体食堂应设劝导员,对浪费进行提醒、劝导;针对社会上发生的“倒牛奶”等诱导食品浪费事件也作出了规定。《规定》从今天(5月27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餐饮提供方应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对浪费标识;丰富供餐形式,合理配置小分量、多规格的餐品、主食或者套餐;应当安排服务人员作为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打包剩余餐品,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
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四级调研员赵晓琦表示,减少食品浪费不是简单地减少餐桌上的浪费,而是更要让科学的饮食理念能够深入人心,所以《规定》特别重视反食品浪费理念的建设,通过全社会的宣传倡导,多维度地去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人与食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去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及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来提升市民公众的文明素养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规定》还针对“选秀节目粉丝应援导致大量牛奶被倾倒”等诱导食品浪费事件作出规定。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四级调研员赵晓琦介绍说,针对这一类的问题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规范的,一方面是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角度,要求不得采取诱导食品浪费的这种方式来开展营销活动,另一方面是针对网络音视频的服务提供者,要求他们不得去制造发布相关的这种音视频和节目来去诱导食品浪费。
《规定》还明确,学校、幼儿园食堂或者校外供餐单位应当结合学生性别、年龄、体质等情况,提供所需餐品,减少因个体差异导致的食品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对实施“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或者优惠。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
(编辑 万宣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