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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因小猪佩奇侵权赔7.8万元!分析师:相比购买版权,个案赔偿或更合算

时间:2021-07-10 14:47:43 | 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荔枝因小猪佩奇侵权赔7.8万元!分析师:相比购买版权,个案赔偿或更合算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荔枝(原名荔枝FM)因向公众提供《小猪佩奇》四季音频的在线播放服务,被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等起诉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判决,荔枝的运营方,也就是被告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78000元。

北京达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分析师马继华认为,这或许是音频在线播放平台风险评估后的结果,因为版权内容庞大,价格高,买也买不完。比较起来,还不如个案赔偿更合算。

财经网科技发现,荔枝因为版权问题被起诉并非个案。据天眼查APP显示,截至7月9日,荔枝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起诉的案件就有184起。

因《小猪佩奇》侵权,荔枝被索赔超117万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共同向法院提出诉讼:其作为《小猪佩奇》动画片的制片者,对该片享有完整著作权。被告在其运营的 “荔枝”上,向公众提供《小猪佩奇》四季音频的在线播放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赔偿两原告11725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荔枝辩称,被诉侵权声音节目皆为用户所上传,自认为声音节目上传者已经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与著作权人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妥善处理,荔枝APP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合法、合理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全平台用户每天上传海量内容,被告并无主动审查权利来源的法定义务,也不存在应知侵权事实而未采取措施的情形。

但法院认为其抗辩理由不足,不予采纳,并判决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共计78000元。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版权获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原始取得,即个人创作作品完成后,创作者对此享有版权;另外一种方式叫继受取得,也就是从其他人处获得。通过转让方式,或者通过授权方式获得相应授权。具体授权的利益范围,则根据双方约定。如果未经权利人的授权,直接使用他人作品,又不具备法定许可的情形或者合理使用的情形,就构成著作权侵权,也就是版权侵权。

“侵权声音节目皆为用户所上传”抗辩理由未获支持

据天眼查APP显示,截至7月9日,荔枝曾因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而被起诉的有3起,因著作权属、侵权而被起诉的有46起,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被起诉的则有184起。

在这184起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被起诉的案件中,媒体报道比较多的有以下几个案件:

2020年4月,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路遥之女路茗茗对路遥创作的小说《平凡的世界》未经其许可,而被制作成有声读物在荔枝平台上传播的行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荔枝的运营者,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50 余万元。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判决支持了原告路茗茗的全部诉请。

同年,被B站收购的猫耳FM对荔枝提起诉讼,认为后者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将其独家版权《默读》的相关作品,在荔枝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给猫耳FM带来经济损失,并要求其做出赔偿。

2019年7月,网易公司发现荔枝未经授权,在荔枝上提供《蓝桥几顾》、《前妻的复仇》、《寻找爱情的邹小姐》三部小说的音频服务,要求法院判处被告立即下架被诉侵权小说并予以经济赔偿。在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被起诉的多数案件中,荔枝的抗辩理由较为一致:荔支公司提供的仅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录音制品所在的音频均由用户上传发布,未对用户自行上传的录音制品的内容主题等进行加工;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存在侵权;用户都是免费收听,自己并未从中获利,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赵占领表示,荔枝主张自己是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者,它是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主张根据通知删除规则,即避风港规则来处理。也就是说,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应当先向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方发出侵权通知,若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方接到侵权通知后,不对用户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理,那么他将对损害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者,对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明知或应知情形的,则不能使用避风港原则。同时,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方就构成帮助侵权。”赵占领强调。

个案赔偿更划算?

荔枝是中国三大音频平台之一,2013年成立,2020年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正式成为“中国在线音频行业第一股”。 与喜马拉雅、蜻蜓FM的PGC模式不同,荔枝在招股书中称,荔枝将自己定义为UGC在线音频平台,说的是声音的故事。

马继华认为,UGC模式相对更轻,运营成本更低,但也会更依赖用户的增长规模。成长或者衰落的速度会更快,盈利也比PGC相对容易。当然,UGC模式在版权问题上的监管和控制难度更大,风险更高。

“为了获得用户规模就要提高内容吸引力,甚至不排除对部分不合规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普通用户创作者为了自身价值实现也会铤而走险。”马继华总结道。

马继华表示,音视频平台,包括文创阅读平台,都是版权争议重灾区,也是各大公司用于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能买就买,而且是独家,形成垄断,让别人买不到;第二种是尽量抬价,让小公司买不起,将对手群压缩,然后大公司联盟垄断;最后一种就是组建超级法务团队,搞好公关,利用法律武器打击对手,通过赔偿获取盈利。

“所以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看,版权内容庞大,价格高,买也买不完,比较起来,估计还不如个案应对赔偿更合算。”马继华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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