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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紫光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1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为稳妥有序化解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实现公司产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
本次招募旨在顺利推动和完成紫光集团的重整工作,化解紫光集团债务风险,维护和保障紫光集团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本次招募将以支持和促进紫光集团下属核心实体企业芯片产业和云网产业(以下简称“紫光集团核心产业”)整体发展为指导方针,强调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提升产业价值。因此,本次引战为整体引战,战略投资者需整体承接紫光集团或紫光集团核心产业。
公告显示,拟报名参与本次重整的意向战略投资者需要符合具备整体承接紫光集团或紫光集团核心产业的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原则上,战略投资者的财务指标应满足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或者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的要求;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优势战略地位或丰富产业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同时,战略投资者还要具备芯片产业和云网产业的管理、运营或并购整合经验,具备管理和运营紫光集团核心产业的能力,能够支持和促使紫光集团下属核心实体企业做大做强。
此前,紫光集团7月9日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