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看 | 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违法行为,丹东农商行被罚180万元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8月27日,丹东银保监分局发布了九张罚单,剑指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部分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部分股权溢价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违法向浙江紫斑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监事会履职不到位;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监管规定;贷款“三查”不尽职。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丹东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180万元罚款。
王磊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负直接责任;于世东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职不到位负直接责任;孙凯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负直接责任;唐隽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监管规定负直接责任;张爱华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监管规定负直接责任;费治生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部分股权溢价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违法向浙江紫斑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负直接责任;舒适欣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监管规定负直接责任;岳峻峰对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负直接责任。
丹东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磊、费治生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其他六名直接负责人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