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北交所基础制度安排、涨跌幅限制、投资者适当性…证监会最新官方解读来了!
记者|陈靖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官方解读来了!
9月3日,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将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平移精选层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制度,寻求一套契合中小企业的安排。主要内容为如下四方面:
一、构建包容精准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落实中介责任;
二、实行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采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坚持市场化导向定价,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
三、建立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高北交所公司质量,延续精选层市场特色,在股权制度、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授权北交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制度的精准性。
四、明确公司制的监管安排,北交所实行公司制,建立股东会、监事会等。
中国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透露,“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对于投资者适当性问题,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指出,“根据北交所服务中小企业的特点,将继续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防止投资炒作,引导形成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证监会将根据北交所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需求,持续评估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他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一是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补充道,“不同于会员制的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的创新层和基础层,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行,根据规定,制定的章程和上市公司等,将报送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未来将不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提升透明高效廉洁的治理文化。”
“下一步,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强化底线思维,在保证市场运行平稳的基础上,建设服务创新型企业的主阵地。” 周贵华指出。
他说,一是抓紧出台各项规则,涉及发行上市、交易所管理等规章,全国股转公司也将出台配套规则,为北交所建设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确保北交所顺利开市;三是完成北交所的主体设立工作;四是证监会要加强与其他部委的合作,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外,还将持续加强监测北交所的运行情况。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过程中,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测市场的运行情况,防止炒作概念,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
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称,北交所将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需求安排。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