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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被反垄断处罚2.9亿,严管纵向垄断协议

时间:2021-09-27 17:45:52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公牛集团被反垄断处罚2.9亿,严管纵向垄断协议

据上交所官网9月27日消息,公牛集团(603195.SH)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因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被罚2.9亿元。

作为上市公司,公牛集团2020年2月6日正式登陆上交所,当前市值985.93亿。被称为“插座大王”的公牛,经销是其最主要的销售模式。今年5月12日,公牛集团发布公告,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立案调查。

被罚2.9亿元

据公牛集团公告,公司于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牛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公牛集团5月12日晚间公告表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公司称,将积极配合反垄断案件调查。次日早盘,公牛集团低开低走,一度跌超9%,当日收盘跌4.62%,市值1091亿。

此次公告称,自公司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的反垄断合规自查及整改小组,组织内部全面自查、整改和落实,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合规经营。

对公司的影响,该公告透露,此次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开资料显示,公牛集团创立于1995年,是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也是中国插座龙头企业,被称为“插座大王”。公司主营业务是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2020年2月6日,公牛集团正式登陆上交所,至今已上市1年许。

公牛集团2020年披露招股书显示,经销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模式。2016至2019年上半年,经销收入占总营收比重均在84%至87%区间。

2020年报显示,公牛集团覆盖全国城乡、110多万家网点的线下实体,推行线下“配送访销”的销售模式。同时,公牛公司已全面入驻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拓了数十家线上授权经销商。2020年,该公司转换器产品、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

招股书显示,公牛公司线下和线上经销商均从公司买断式购入经销产品,未完成销售任务所产生的剩余产品与公司无关。

对于经销商的支持,公牛集团在招股书提到,公司每年基于市场调研评估,合理、审慎进行市场需求预测和销售目标制定,并据此制定经销商年度市场工作规划及统一的年度销售政策。

具体而言,经销商的年度完成情况被考核后,公牛公司将给予销售折扣和其他奖惩措施。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经销商销售折扣使用金额占计提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94.78%、93.52%、100.81%和 89.85%。经销商对于当期计提销售折扣的实际使用比例总体稳定。

此外,招股书披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阮立平之妻潘晓飞曾以个人名义,累计借款1.9亿元给经销商。2015年-2017年间,潘晓飞多次以个人名义向公牛集团的经销商提供借款。

严管纵向垄断协议

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如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牛集团的垄断行为,与此前医药行业龙头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垄断案相似。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反垄断法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处以其2018年度销售额3%罚款,计7.64亿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杜广普在公牛集团涉嫌垄断被调查时受访表示,扬子江案的查处已经释放了信号——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转售价格维持行为(RPM)的查处态度是一贯、明确而坚定的,对RPM行为依法按照“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原则适用反垄断法。

实践中,有的经销商会因为违反厂商、批发商等上游企业的“控价”政策而遭到扣减保证金、取消销售返利、罚款甚至停止供货等处罚。杜广普建议,如遇到此种情形而遭受损失,可以考虑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据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统计,浙江是我国2020年在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领域办案最多的省份,并对外公开了5个案例。

据了解,2020年6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曾提出,2020年继续实施500家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工作,并印发《浙江省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工作方案》,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参加辅导。今年4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召开,浙江等9个省市场监管部门参会并发言。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要进一步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提升反垄断监管能力水平等。8月,浙江发布首个互联网企业竞争合规指引。

(作者:张雅婷 编辑:曹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