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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被判刑!证监会最大罚单案宣判,最高刑罚8年半

时间:2021-10-27 18:45:19 | 来源:媒体滚动

原标题:8人被判刑!证监会最大罚单案宣判,最高刑罚8年半 来源:程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曾收到“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的北八道操纵市场案有了最新进展。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根据审判结果,北八道集团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集团实际控制人林庆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一千万元;另外,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相关人员因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被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使用333个账户获利3亿元

据上海一中法院公布的消息,2016年下半年起,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

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的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曾被证监会罚款超56亿,惯用五大操纵手法

在上海一中法院判决之前,北八道和相关人员已经领过了一轮行政罚单。

2018年,证监会公布了三份行政处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北八道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实际控制“陈某腾”等300多个证券账户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等次新股股票案,北八道领了56.7亿元的天价罚单,同时,时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庆丰、控股股东林玉婷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北八道(咸阳)物流实控人李俊苗也被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监会调查,北八道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等次新股。主要方式有五种:

一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

二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连续申买在尾盘拉抬股价;

三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股票交易价格;

四是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继续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维持涨停价;

五是用大量账户交易个股影响开盘价和封涨停。

在上述操纵手法的影响下,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北八道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张家港行”交易价格,获利466,894,890.32元。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张家港行”股价上涨109.55%,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2.74%,偏离106.81个百分点。

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和胜股份”,影响交易价格,获利138,752,520.32元。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股价上涨53.38%,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52.58个百分点。

2017年2月10日至5月9日期间,北八道使用其控制账户组中的297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江阴银行”,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江阴银行”交易价格,共计获利339,223,805.59元。

证监会调查人员表示,北八道案中行为人通过中介配置驱动杠杆公司,一方面是快速调动巨额的资金,另一方面大量使用表面上看来毫无关联的数百个股票账户,实施操纵行为,把违法行为隐藏在这些账户后面,使得其操纵行为更具有隐蔽性。

北八道采用多种手段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相关人员还通过实施故意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行为阻碍、抗拒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职权,其集团高管及相关人员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为销毁证据抓伤证监会稽查人员。

证监会认为,北八道用“凶残”、“恶劣”的操纵手法“割韭菜”行为,应受到“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达56.7亿元,时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庆丰、时任北八道控股股东林玉婷,作为北八道主要负责人起组织、领导作用,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被罚终身市场禁入,被分别罚款180万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北八道总经理、配资业务负责人李俊苗作为具体负责人员,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被采取5年的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原题为《8人被判刑!证监会最大罚单案宣判,最高刑罚8年半!曾10倍杠杆疯狂"割韭菜",累计被罚近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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