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霸王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舆论哗然之下,12月1日,“加拿大鹅”终于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然而,当媒体调查“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时,门店工作人员却表示,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
官方微博上表示“可以退换”,实体门店却给出相反的回应,对维权处处碰壁的消费者也没有任何致歉表示,“加拿大鹅”线上线下的反馈,让人感觉不像是一个国际大品牌的表现。尤其是在“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的“双标”对待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之际,但凡是正常的商家,都应有“等不起、坐不住”的紧张感,且不说“连夜制定方案”进行危机公关,就算是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处理,“可以退货退款”的表态也应该传达到了各大门店。如果出现“梗阻”,难道是对保护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还存有些许质疑?
“加拿大鹅”官方微博和实体门店对退换货的两种态度,让人不免怀疑对中国消费者的诚意何在。尤其是面对上海消协约谈时,“加拿大鹅”表示对相关条款不了解,回应含糊不清,让人难言满意。事前摆傲娇、秀优越,事后打太极、放空枪,难道是想用时间换空间,等风头过了一切照旧?
如果算盘是这样打的,那就错了,因为中国消费者是有记忆的。当你所提供的产品不具备稀缺性,且质量和服务与消费者所付出金额不对等时,我们大可以选择用脚投票。
没有实际行动的“加拿大鹅”,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