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现公示2021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初评通过项目,公示期为12月6日至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我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将向需参加终评答辩的提名单位、项目第一完成人或候选人发送答辩准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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