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相关部署,发挥标准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部署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
《通知》显示,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通知》指出,申报主体围绕以下四个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
一是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产线、车间、工厂中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间集成、互联互通、安全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二是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三是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四是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同时,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申报主体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且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与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应用工作,且取得初步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企业只可单独或者联合申报一个项目。此外,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期满后组织考核验收。
为保障试点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顶层规划。各地市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申报、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完善配套政策,各地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对于试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强化协同推进,鼓励试点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加快形成一批标准化成果;加大宣传推广,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考核优秀项目编制成果案例集,鼓励试点单位将标准应用的成功经验宣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