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实施方案》,就促消费和稳外贸外资政策措施作以下介绍:
一是促消费方面: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交易和服务的省内平台企业进行支持,奖励对象主要是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类、批发类、零售类平台企业;对新入库平台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批发类平台企业,依据新增商品销售额增速,按照第一年3%、第二年4%,第三年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零售类平台企业,依据新增商品销售额增速,按照第一年5%,第二年6%,第三年7%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进一步下调服务费标准。对特色电商企业实现本土产品外销网络零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或在全国性知名平台单品类销售年度排名全国前15名,或年度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15人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推动传统消费提升。积极创新政银企联合促消费机制,年内投入省级促消费资金1545万元,带动金融、商户、平台等企业共同投入1.9亿元,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积极推进批零住餐企业“升规入限”,对2021年入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积极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落实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跟进落实国家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
二是稳外贸外资方面:
提升对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针对业务办理流程长、物流运输成本高、资金融资困难、市场开拓能力弱等问题,在业务办理上,缩短通关时间,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农产品行政许可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在市场开拓上,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知名展会、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推进外资项目吸引外商投资。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外资投向农牧业、新基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健全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完善外商投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