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6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近期,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总体目标和第二阶段“项目全面开工、年底基本建成、取得重大成果”工作任务,统筹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和省级一般政府债券资金,下达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68亿元。
该批资金下达后,普通国道灾毁恢复重建、S220建设至下红科公路等11个项目年度建设资金即全面落实到位,将为各项目全面开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据了解,截至目前,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6.4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8.35%,对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设施建设类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强化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等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资金调度执行,按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资金效益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