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汇消息:6月20日,成都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规范了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在成都市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相关事项,涉及九章三十七项内容。旨在有效控制智能网联汽车潜在风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优化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环境,促进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据介绍,《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装配有智能网联系统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在各类社会公共道路(区域)指定路段进行的自动驾驶功能道路测试行为活动(以下简称道路测试),及其试点、试行时载人载物运行的行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应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实施细则》对测试与示范应用的道路(区域)进行了明确。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
《实施细则》还对道路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提交测试申请及审核的有关程序和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牵头部门或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将向社会公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特别是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区域周边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时间、项目及安全注意事项等。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路段、区域内应设置相应标识或提示信息。
同时,《实施细则》还提示,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处理。
-END电车汇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