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两年,黄河入鲁水质始终保持在二类水质以上,山东作为受益方,共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
据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省际合作,2021年,山东与河南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搭建起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作保护机制。协议综合考虑黄河水情和两省实际,以黄河干流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进行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
水质基本补偿,即断面水质年均值在三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水质变化补偿,即断面COD、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
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
在建立实施黄河流域省际横向补偿机制的同时,为促进省内流域环境的联动保护和协同治理,山东在省内县际建立了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9月,全省301个跨县界断面全部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截至2022年5月底,共兑付县际横向生态补偿资金3.24亿元。其中,下游补偿上游2.17亿元,上游赔偿下游1.07亿元,补偿金额大幅超出赔偿金额,反映了上游治理成效凸显,流域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编辑:王程玥
审核:岳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