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上交所启动了科创板,这是在证券法修改之后,我国推出的首个实现注册制的股权交易板块。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上市,并对发行人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均提出明确的要求。可以说,自此资本市场对专利的关注翻开了新的一页。那么作为拟上市企业,应如何打好专利这张牌?
三年来,相关企业的科创属性不断受到科创板的检验。2020年某芯片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书,计划融资4.65亿元。可半年后,上交所发布公告称,该芯片公司已撤回上市申请。时隔仅仅半年,是什么原因让发行人的上市之旅半途而废?
笔者注意到,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第21号公告,公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一步量化了科创属性的要求,其中包括对发行人专利数量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明确要求。那么该芯片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是否与刚颁布的指引有关?或许我们可以从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科创板上市委的问询函,以及保荐机构的回复意见中找到答案。
该芯片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是一家依托自主开发的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开展集成电路分析服务和设计服务的科技型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共5件,其中3件发明专利为该芯片公司从关联方公司处无偿受让取得,1件发明专利为公司上市申报前从某公司受让取得,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57件。
科创板上市委依据指引的规定,对发行人是否具备科创属性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问询,包括要求发行人说明其IC(集成电路)分析主要依靠外购知名品牌相关设备的情况下,如何体现其技术先进性,其招股说明书中多次提及拥有“国际领先水平”“国际先进”等表述是否客观、准确,并要求提供相应的依据。同时,要求发行人提供其各件专利在核心技术及主营业务中的运用情况、对应收入及重要性程度如何,以及要求解释其3件发明专利无偿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受让该件专利前是否已实施该件专利,上述受让取得专利的发明人目前是否已在发行人处任职,发行人通过受让获得专利,其自主研发能力是否具有局限性,还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版权数量情况,要求发行人提供其非专利技术的内容和构成,不采取专利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
如果事先对这些方面毫无准备,那么将很难在规定期限内,把事情讲清楚,讲明白。从发行人提供的答复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对此进行的回复,但最终他们还是放弃了登陆科创板的计划。
当然,我们无法仅据此主观猜测就认定该芯片公司是因为科创属性问题撤回上市申请,但两年之后,笔者在上交所网站上看到上述芯片公司重新提交了在A股上市的申报书,笔者也阅读了该申报书,有趣的是,该申报书的业务与技术一章已做了大幅修改,删除了不少在科创板上市时提交的内容,其中已不再强调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也不再提及其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之类的表述,甚至删除了该公司的专利清单。
无独有偶,2021年底,证监会发布了一份处罚决定,认为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的科创属性”,决定对参与该项目的保荐人员予以处罚。该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迅速撤回,当时引起业内关注。从该公司发布的招股书中可以看到,过去三年其累计研发投入为337.58亿元,研发人数达到1万余人,占公司总人数近20%,其名下授权专利达到2万余件,其中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超过2000件,最近两年公司的营收均超过4000亿元。不难看出上述指标已远远超过指引中的量化指标要求,但为何该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便撤回了申请?从发行人提供的财报数据以及专利分布情况来看,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智能设备业务领域,连续三个财年的收入均占到其总收入的90%左右,但其专利布局多集中在数据中心业务部分,该部分的营收仅占公司总营收的10%左右。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中所表述的内容,保荐人仅仅是列出了发行人的科创属性量化指标,并未对此进行逻辑论述,故而证监会认为其“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
那么,上市委在审核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时,到底是如何审核其科创属性的?专利在其中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笔者认为,上市委在审核发行人是否具备科创属性,是否符合科创板发行条件时,专利起到关键作用,能够说明企业科创属性。但我们也知道,上市委并非仅仅局限于指引中对专利的量化指标要求,而是依据科创型企业的商业模式特点,依据其内在的逻辑进行问询和审核,从而由此判断发行人是否具备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委的问询逻辑,首先是要求发行人清晰表述其拥有的核心技术到底是什么,并提供证据佐证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毫无疑问,发行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是其具有先进技术的重要证明,但仅仅提供发行人的专利清单是远远不够的,发行人必须首先梳理其核心技术与授权专利之间的对应关系,同时,还必须将专利与其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或者服务关联起来,然后提供有数据支撑的行业分析和竞品分析报告。在这里,专利正好可以起到证明企业符合科创板定位,具备科创属性,尤其是证明发行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地位突出以及市场认可度高的支撑作用。
如今,科创板已成为为众多掌握核心科技的创新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专利正在为科创型企业赢得资本市场青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王虎)
(编辑: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