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 实习生林静宜)8月3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下称“张家港行”)独立董事裴平因配偶违规进行短线交易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表示裴平作为张家港行董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张家港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敦促裴平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所谓短线交易,即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入后再卖出,或卖出后再买入,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短线交易的目的是利用资金最大化地追求利润。
监管函中指出,张家港行董事裴平的配偶于2022年7月19日买入“张行转债”5000张,成交金额62.80万元,并于2022年7月20日卖出“张行转债”5000张,成交金额62.93万元。其中,买入和卖出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证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提示,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019年12月28日,新证券法通过,加大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了市场秩序。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