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均进行了大幅修订,如: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
自2003年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33家保险资管公司。“目前各保险资管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受托管理资金等方式,管理总资产超过20万亿元。保险资管公司已经成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核心管理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谈及修订《规定》原因,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规定》强调了公司治理重要性,并新增专门章节,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股东会及董监事会运作、专业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制度、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高管兼职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独立性,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
《规定》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举措,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管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同时,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有助于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规定》诸多新内容有利于推动保险资管行业发展:首先,对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准备金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为行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具体的标准。其次,突出公司治理对于保障保险资管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行业长期健康的重要性,在股东行为、专业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制度、以及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等方面明确了要求,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