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9日电 9日,富春股份公告称,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2年1月13日,富春股份曾公告提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总裁陈苹(以下简称“相关方”)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当时,公告提到,立案系对相关方2020年末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时或存在不合规情形的专项调查。
9月30日,富春股份又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证监会表示,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缪品章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陈苹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富春股份2021年年报披露,缪品章现任富春股份董事长,曾任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室主任、建筑所所长,福建富春通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而陈苹现任富春股份副董事长、总裁,曾任职于福州康居企业集团,曾任福建富春通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Wind截图Wind显示,富春股份股价自8月19日起至今呈下滑走势。截至9月30日收盘,距近期高点7.44元下滑超23%。业绩方面,上半年富春股份营收下滑17.65%,实现1.62亿元。净利增长13.17%,实现2046万元。
对上述处罚,富春股份表示,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控股股东等相关方,且该事项发生在2020年。该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