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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7日电 日月明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志勇亲属构成短线交易。
7日盘后,日月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志勇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获悉王志勇父亲账户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买卖公司股票,部分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来看,王志勇父亲于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合计买入公司股份5000股,其中于2022年9月15日买入公司股份1000股,2023年3月初,王志勇父亲辞世,王志勇亲属于2023年3月6日将上述5000股公司股份全部卖出,2022年9月15日买入的1000股公司股份和2023年3月6日卖出的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公告称,上述操作未获取收益。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勇父亲账户不持有公司股票。
日月明称,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王志勇亲属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回收所得收益的情形。
日月明表示,经了解,王志勇亲属将其父亲股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卖出,系因其父亲辞世,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各类账户需要办理销户处理,进行上述交易前,王志勇亲属未告知王志勇,王志勇也未向其亲属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此次交易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据日月明2021年年度报告,王志勇,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学历。1995年至2015年,任南昌大学机电学院教师;2004年至2006年,任日月明实业(技术中心)电子工程师;2006年至2015年,任本公司产品中心电子工程师;2015年至2021年9月,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研发中心主任、对外合作中心主任,产品开发中心主任,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对外合作中心主任。
2021年,王志勇从日月明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1.14万元。
Wind信息显示日月明是一家从事铁道测控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020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截至7日收盘,日月明跌2.52%报22.83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