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深交所对广翰投资、德皓投资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近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翰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投资”)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经查明,公司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相关承诺。
据悉,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于2017年7月以3.74亿元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70%股权。广翰投资和德皓投资作为本次交易对方和业绩补偿承诺方,与安控科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购买协议》),承诺东望智能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5,100万元和6,500万元,若东望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广翰投资和德皓投资应以现金方式对安控科技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