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期间,长三角41城PM2.5年均浓度下降31.4%
1月14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思路。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在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长三角区域41个主要城市PM2.5年均浓度是35微克/立方米,‘十三五’期间下降了31.4%,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果。”
柏国强补充道,“上海市2019年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0年,长三角41个城市平均水平达到35微克,虽然城市之间略有差异,但总体水平改善幅度明显。”
生态环境问题没有边界,加强生态环境的协作,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据介绍,在长三角生态环境协作领域,上海主要做了几下方面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积极做好协作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编制印发并分工落实《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各年度重点工作等,并做好跟踪调度评估的相关工作。
二是紧抓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有序推进各项协作重点任务。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全面落实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各项低排放控制措施,推进长三角地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毗领地区深入开展跨界水体协同治理,加强太浦河水质预警联动等。
三是强化基础支撑。建成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城市大气复合污染重点实验室,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四是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创,推动落实区域环境信息共享、环保信用联合奖惩和重要跨界水体联保等工作。
柏国强表示,“下一步,上海将进一步做好协作工作。第一,适应新的形势和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协作机制;第二,把共保规划和固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方案作为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年度、分阶段的组织实施,长三角将继续各扬所长,分工协作;第三,一体化示范区有很多制度创新,我们想进一步在深化落地的基础上,逐步向长三角区域复制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