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管部总经理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这家四川籍券商怎么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丨马晓甜
1月1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川财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海阳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处罚显示,经查,四川证监局发现川财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产管理部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劳务派遣人员长期参与资产管理部债券交易相关业务流程;二是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交易标的债券管理不到位,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出川财证券资产管理部债券交易业务经营管理混乱,决定认定王海阳为不适当人选,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债券业务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川财证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王海阳现有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四川证监局书面报告。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这已经是近两年来王海阳第二次遭到监管重罚。
2019年9月16日,四川证监局曾发布公告,指出川财证券存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以及自有资金承接资管产品所持资产的行为不规范问题等问题。包括公司资管产品投资“16国购债”、资管产品向公司自营业务持有产品转让“16国购债”属于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向委托人进行披露;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在认购、交易(包括提供投顾建议)“16国购债”过程中,未做好与固定收益部销售顾问行为的利益冲突审查;公司不同资管产品多次发生同向交易未向四川证监局报告等。
此外,川财证券在排查发现“16国购债”存在违约风险后,于2018年10月1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参考当日中证估值承接公司资管产品持有的部分“16国购债”,造成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22日期间,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16国购债”占其发行规模的40%。
而王海洋作为时任川财证券总裁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四川证监局认为,其对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自有资金承接资管产品所持资产的行为不规范等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因此决定对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财报显示,2016年至2018年,川财证券分别实现净利润0.81亿元、0.34亿元、 0.24 亿元,到了2019年更是出现了1亿元的亏损,信用减值损失高达1.5亿元。
从业务构成来看,自营和资管是公司的两大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自营业务实现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7.63%,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089.76万元,同比增长31.11%,两项业务总和占当年川财证券营业收入的41.34%。
业绩下滑的同时,公司收到的罚单却是越来越多,而自营和资管违规正是遭罚的“重灾区”。
除了上述提及的两份处罚外,在2019年11月,广东证监局曾对川财证券出具了警示函,称川财证券作为颐和地产2017年两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采取有效措施督导发行人披露,未及时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重大涉诉事项相关进展情况,亦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全部股份被质押有关情况。
去年年末,川财证券又有三位管理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称,吴琼作为川财证券副总裁(2013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分管自营业务,2018年11月6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对以下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一是债券交易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混乱,债券交易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二是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三是交易对手和交易债券管理不到位,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
安健作为川财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对以下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一是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业务经营管理混乱,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二是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
赵彤作为川财证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对以下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
颇为讽刺的是,在年报中,川财证券还坚称,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在有限净资本规模下保持较高绝对收益水平,全年投资交易安全稳定,未发生风险事故”,“在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