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记者手记| LED行业专利时代:何以为矛何以为盾?
“知识产权”一词出现于1967年后,其与企业产品创新、市场发展、技术状况或知识产权意识有很大的关系。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由于上市公司对专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中涉及专利纠纷的案例也在持续增多。据统计,最近几年里,发生在LED照明领域的专利诉讼就有数十起,涉诉企业既有上游的单晶和外延企业,也有中游的芯片企业,还有下游的应用集成企业。而在这个行业之外,其他行业的专利诉讼也在不断增加。
对于从事LED行业的企业来说,专利布局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及定位都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目前,LED通用照明已相对成熟,市场规模增长遭遇瓶颈,LED芯片价格大幅下降,相关企业集体出现亏损。与此同时,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部分中小企业逐步出局,为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占据研发先机的照明企业必然会拿起专利武器,发起专利诉讼。
总体而言,LED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处于变化之中,现在是头部公司争夺市场份额的关键时期。
根据LEDinside统计,2019年中国LED芯片市场规模为141亿元。从厂商营收看,三安光电2019年的营收为74.60亿元,市占率稳居首位,华灿光电排名第二,为27.16亿元。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知识产权犹如企业坚固的盾牌,保护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在规定期限内抢占市场份额,为企业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亦如锋利的尖矛,在企业出行产品被仿制等状况后,专利权可以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据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学腾介绍,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也会导致中小企业竞争环境恶化,头部企业受益。受头部效应影响,大企业具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专利,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取专利许可的成本,也加剧了其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在知识产权应用领域,许多企业追求专利的数量忽略了质量,从而导致不正当竞争,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的诉讼案件量大幅增加。”
上述行为无异于混淆了何以为矛,何以为盾。“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本比较高,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LED行业内国内外频发的诉讼,关系错综复杂。实践中,多位巨头逐渐和解,形成专利联盟,建立专利交叉许可和单向授权关系。
尽管三安光电和华灿光电的这起知识产权纠纷,目前还不知最终结局如何。但就以往国际上诸多诉讼最终以和解结束争端,其背后原因是每一家科技公司几乎都掌握了核心的专利,只有互相合作才能生产出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因此,在我国LED显示应用产业和市场的未来发展中,业内同行间既要有竞争,更要有合作,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知识资产需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产生价值。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LED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之本。有业内人士指出:“构建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成果,才能实现行业由成本价格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的战略目标。”
(作者:陈红霞,实习生姚煜岚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