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为保护七河流域生态环境 将实施这项决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山西省颁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决定》所称七河流域是指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唐河、沙河)等七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含出露带在流域范围内的岩溶泉域,以及跨流域向七河补水的水源和输水工程沿线管理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解决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七河流域范围内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中水资源利用。到2025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设区的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1%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在高耗水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建成一批节水管理示范工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七河流域生态的行为可以投诉和举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分。(总台央视记者 赵颖洁)
(编辑王洪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