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今年中考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录取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西安市今年中考政策明确,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将跨区域招生纳入招生平台管理。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跨市招收的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录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生源市(区)教育局办理学籍转接。
在外省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可在西安市报名参加中考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西安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各区县将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可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出台并明确,今年西安中考严格执行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
据悉,这项政策实施后将取消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比赛获奖和国家一级运动员、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加分项目。保留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籍考生、三侨考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事业办学单位子女等加分项目。(总台央视记者 孟涛)
(编辑 王艺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