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看 | 收购虚假债权并追加投资,长城资管收四张罚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蒋文茜
编辑 | 张一诺
3月17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4张罚单,剑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长城资管吉林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尽职调查失职失责、债权收购协议签订不审慎、债权收购价款支付不审慎,收购了虚假债权并追加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银保监局对长城资管吉林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
罚单显示,当事人汪国良作为时任长城资管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在该公司收购虚假债权并追加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失职失责、债权收购协议签订不审慎及债权收购价款支付不审慎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
当事人高思奇作为时任长城资管吉林省分公司项目经理,对该公司收购虚假债权并追加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失职失责方面负有直接责任。
当事人孙卓成作为时任长城资管吉林省分公司中间业务部部门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制造该公司成功收购债权的假象,继而导致该公司对该项目进一步追加固定收益类投资。对该公司收购虚假债权并追加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失职失责、债权收购协议签订不审慎及债权收购价款支付不审慎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汪国良被处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当事人高思奇被处以警告,当事人孙卓成被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2021年1月,长城资管因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等十六条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46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