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但如果大学生确有借贷需求,如何向学校反映?若学生已陷入到非法校园贷当中,该怎么办?
对此,3月24日,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如果学生需要的是助学贷款,可及时与学校的资助部门联系,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也可以跟学生生源地的资助部门联系,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这样可解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
目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实现“三不愁”:一是入学前不用愁,带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的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二是入学时不用愁,大学的新生报到现场都开通有“绿色通道”,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三是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后,高校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各项资助政策。
郭鹏表示,对于还需要其他生活、必要消费等方面贷款的同学,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之前也一定要跟家长沟通,跟学校的老师汇报,让家长放心,让老师帮着把关。
“如果学生已深陷不良校园贷,请第一时间跟家长、老师沟通,共同商议、共渡难关,及时止损、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会同学校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打击不良校园贷。”郭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