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关总署详解RCEP中两项重要内容
央视新闻3月25日消息,在今天(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了RCEP原产地规则当中区域累积规则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这两项重要内容。
据介绍,累积规则是指在确定一项产品的原产资格时,可以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成员方的原产材料视为生产国自己的原材料加以累积,从而使出口产品更容易达到关税减让的条件。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举例说明,假如我国的一家工厂生产冰箱出口东盟,生产中使用了韩国的压缩机及其零部件,超过冰箱总机价格的60%,如果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由于没有达到规定的区域价值成份40%的原产地标准,出口东盟不能享受关税减让。但是在RCEP项下,韩国压缩机可以视为区域的原产材料加以累积,出口东盟就可以享受关税减让。
经核准出口商的制度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原产地规则的企业,经过海关核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证明,并且享受关税减让的一种制度。一些发达经济体之间签署的自贸协定都不同程度采用了这项制度,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 姜峰:
总体来说,经核准出口商的制度叠加区域累积规则,将极大地便利RCEP成员方的产业合作和区域供应链的优化,同时也对企业熟练掌握原产地规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关将面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做好宣传培训和辅导,也请企业关注相关政策发布,学习运用原产地规则,充分享受关税减让。
(原题为《RCEP中这两项重要内容怎么用?海关总署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