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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抽查充电宝等7类462款移动通信设备产品,107款产品不合格

时间:2021-04-19 19:46:52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广东抽查充电宝等7类462款移动通信设备产品,107款产品不合格

“广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4月19日消息,依据《广东省移动通信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本次共对219家企业生产的手持机、手机充电器、充电宝、数据线、无绳电话、手机充电器、路由器等7类462款移动通信设备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揭阳等10个地市以及北京、上海、重庆、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四川、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传导连续骚扰、辐射连续骚扰、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跌落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1GHz以下辐射骚扰、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等5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68家企业生产的107款产品不合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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