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托|如何支持0-3岁婴幼儿的家庭教养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基本原则,家庭担任婴幼儿照护的主体责任。而且,在未来几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由此可见,中国0-3岁婴幼儿照护主要由家庭承担,家庭成为婴幼儿最重要的早期发展环境。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的生态系统发展理论指出,家庭作为婴儿第一个亲密接触的微系统,家庭的教养环境和质量将会对幼儿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婴幼儿在0-3岁时期接受良好的家庭教养质量,关系到国家的人口质量,国民素质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乃至整个民族的发展进步。
中国“80后”“90后”家长普遍认识到婴幼儿早期教养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的教养过程中,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互联网铺天盖地的“碎片化”育儿信息,这类育儿知识和技巧很难解决本质的养育难题。
同时,家庭结构的变化也改变了家庭教育的模式。城市中双职工家长成为常态,“应不应该送托育机构”“什么时候送比较合适”等成为很多育儿父母的困惑。随之是祖辈更多参与带孩子,观念的冲突更是加重了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导致很多年轻父母不仅需要面对自己带孩子的压力,还要面对夫妻关系紧张、与老人日常照料孩子的矛盾等问题,一些家庭出现养育严重焦虑、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多源于此。
家庭教养的国际经验
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国际研究发现,0-3 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时期。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赫克曼(J. Heckman)在《因人而异的教育回报估计》研究发现,投资0-3岁的婴幼儿时期远远大于学龄后,表现为0-3岁的早期教育的投资回报率为1:18,而投资6-12岁的小学阶段回报率降至1:3。
基于大量的实证研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科文教组织(UNSECO)等国际组织均呼吁各成员国认识到高质量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对个体发育、认知、语言、社会性发展等方面长期的、积极的影响,还能降低高中辍学率、大学毕业生短缺、肥胖和慢性病发病率、犯罪率等社会问题。
发达国家首先在立法层面对家庭育儿进行了政策支持,早在上个世纪,欧美很多国家就开始从社会服务、父母就业、儿童发展、社区组织等多方面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保障。例如,瑞典的《带薪亲职假》(1947年)、《儿童照顾法》(1961年)、《儿童津贴》(1974年)、《学前教育法》(1975年);德国的《母亲保护法》(1974年)、《儿童照顾优惠法案》(1986),《父母津贴法》(1987年)等法规保障儿童和父母权益。近二十年,东亚地区如日本、韩国也逐渐开始根据本土实际生育情况颁布少子化对策实施计划。
其次,多种形式的产假、津贴、资金支持等福利让高质量的家庭养育得以实现。在挪威,国家、地方政府和父母各自负担的比例分别为40%、30%、30%。1-3岁的幼儿家庭每月可以领取由政府补贴的3000克朗(约2200元)的育儿补助金,母亲享有10个月全薪产假或12个月的80%薪资产假。丹麦为鼓励婴幼儿与父母进行更多时间的接触与沟通,规定0-8岁儿童的父母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休假。0-2周岁的幼儿每人每年得到补助12500丹麦克朗(约1万3人民币),儿童享受白天照顾基本不用父母付费。
这些发达国家从产假上确保父母双方均可获得一定的产假时间,同时带薪休假,免除了父母因生育而失业的担忧,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父母生育的意愿。
再次,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家长教养的作用,家长可以“社区”为资源集散点参与早期教育活动,共同制定早期教育的政策和相应的措施,提高参与的意识和理念,从根本上提高早期教养的质量。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家庭育儿指导模式,包括“家长管理培训”(Parent Management Training)、“帮助不听话的孩子”(Helping The Noncompliant Child)、“亲子互动疗法”(Parent-Child Interaction Therapy)、“3P 积极教养项目”(Triple P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等。
家庭育儿指导倾向于综合利用大众媒介如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等对所有家长进行知识科普;家长讲座和咨询;指导手册和教材;视频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和技能演练;作业任务让家长进行实际操练。评估指导效果也不仅仅停留于家长态度或满意度上的主观报告,研究者会通过入户观察、家长访谈、儿童问题检核、家长每日汇报表等方式,对家长和儿童的行为进行客观、全面考察。
部分发达国家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的育儿服务。作者供图
中国0-3岁婴幼儿家庭教养政策正在起步继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指导意见》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北京市、重庆市等多个省市陆续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意见》中均明确要求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
《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作为全国首个托育服务领域的行动计划,为0-3岁婴幼儿家庭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集“教育、抚养、保健”于一体的家庭育儿指导服务资源。
在三年计划中,上海每个街镇都将建设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将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空中课堂等方式,每年将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服务,为有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线下指导服务,同步实现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同时,各区将至少建设1个、全市将至少建设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推广和普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念、基本知识和育儿技能,为广大幼儿家庭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在具体的家庭教养指导项目实施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妇联、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合作开展了“0-3岁婴幼儿家庭分层指导体系对提升教养质量的评估研究”项目,尝试完成为期三年的上海市0-3岁婴幼儿家庭分层指导模式探索。
该项目目前已经在黄浦区、普陀区、杨浦区、长宁区等多个早教指导中心开展,后期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展开。通过发放指导用书、公益讲座、线上app答疑等活动形式,项目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婴幼儿家长的养育知识与能力。
结语
“十四五”规划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未来的五年,国家需重点推动幼儿养育等政策和产假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探索家庭与社区合作的育儿模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探索与社区合作的多种育儿模式也是早期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上海在社区建立了托育试点,在每个区有专门的公益性早教中心,为家长育儿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帮助。
但是,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还远未得到满足,这是中国早期教育仍然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政府要进一步增加托育点,培养更多专业的早教教师,深入与社区的合作,使社区成为早期家庭的“得力助手”。
此外,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上海托育“1+2”文件作为全国首个出台托育管理标准、办法和机制,规范托育服务质量的城市,为其他省市提供很好的借鉴。目前看来,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是短期内是值得鼓励和有效的举措。但鉴于各地区的文化、经济差异,未来0-3岁婴幼儿家庭教养问题的解决仍任重道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