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安发布最新通告:关闭!暂停!封闭管理
5月18日中午,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加强全市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开业的公共场所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暂时关闭中风险地区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
一、开业的公共场所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暂时关闭中风险地区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
二、开业的公共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储备一定的防护和消毒物资,有条件的设置留观室,发现员工或消费者等人员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要及时隔离,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告至辖区防控管理组织。
三、开业的公共场所要严格出入口管理,分设出入口。入口必须有醒目的提醒提示和基本的防控制度告示牌,进行必要的防控知识宣传,对进入人员严格开展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督促佩戴好口罩。
四、落实公共场所内防控措施,安排专人维持秩序,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及场内等候人员间距,督促提醒员工及消费者佩戴口單,安排场内人员隔位、分散就座,杜绝人员集聚。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通风消毒,尤其是加大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通风换气、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进出口企业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开箱前对货物外部消毒,就地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未出前,货物及运输工具原则_上不移动,货物密接人员减少流动。
六、景区景点、室内场馆、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要做好预约管理和健康监测,引导错峰出行,确保不超过日最.大承载接待量的75%,坚决防止出入口、核心景区等关键节点人员大量聚集。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乘客佩戴口罩。
七、实施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加强缺课(勤)病因追查,健全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加强通风消毒;各类教育考试等聚集性活动 ,要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省有关部门指导意见,制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一律实施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
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重点加强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和院感管理,落实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_上咨询等措施,合理分流病人。药品零售机构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顾客,要严格落实信息实名登记并索要二级以上医院处方,及时向辖区防控指挥部报告。
九、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置留观室,加强员工和外来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排班轮岗,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发现员工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要及时隔离,并及时报告至辖区防控管理组织,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少去公共场所,到公共场所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5月18日,
六安市教体局发布
《关于严控体育活动和赛事等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给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六安市教体局印发《关于严控体育活动和赛事等聚集性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暂停全市群体性聚集体育活动和赛事。
中风险小区(场所)内的球场、活动室等健身运动场所一律关闭;其中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教学及相关群体性聚集活动。
低风险小区(场所)内的室内运动场馆、健身场所实行常态化防控要求,接纳锻炼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并在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的基础上,严格做好消杀工作,执行预约、限量、扫码等进出规定,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低风险小区(场所)内的校外培训机构,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所属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意见,研究确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各单项体育协会不进行聚集性体育活动和培训,可组织开展线上体育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开展居家锻炼健身。
各地各校继续按照“减少流动、减少聚集”要求,暂停举办群体性的培训、评比等聚集活动;减少开会频次,压缩参会人数;严禁举办或承办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和比赛。
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压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做好因时因势调整,制定推迟或取消体育活动和赛事、教育教学相关活动的预案。
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