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手调研|从江西村庄调研看中西部农村养老困境与出路
七普数据表明,中国有14.1178亿人口,居住在乡村仍有约5.1亿人,占36.11%;全国老龄化程度是18.7%,而乡村的老龄化比例是23.81%。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因经济社会环境不同,中西部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近期,笔者在江西B村调查发现,农村养老已经出现分化。一部分老人随子女进城养老,一部分老人身体健康仍然可以种地自养,最让人担心的是失去了自养能力而子女又供养不足的老人。
一个村庄互助养老的实践
江西B村有4个自然村,7个小组。新居自然村包括2个小组,共700多人,180户,60岁以上老人有150余人,其中28人参与互助养老,一日三餐在养老之家吃饭,最远的走路耗时约10分钟。28位老人中,男女各有一半,年龄均在65岁以上,70%的老人是75岁以上。除了4对夫妻外,其余20人均为丧偶老人。这些老人大多有一些老年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视力退化等,缺乏自我日常照料的能力。28位老人都是留守老人,子女均外出务工并且市场能力不强,收入勉强孩子教育和自己的必要生活开支,其中贫困户4人,低保户3人。有两位老人已无法走到互助点就餐,一位由丈夫将饭带回去吃,一位由管理人员义务送餐。
养老点是两层楼房,一楼是厨房、餐厅、卫生间等设施,二楼有图书室和2间休息室。房屋建在自然村公用地上,先前由村民捐钱建的,现在直接将其改建为互助养老点,上级民政拨款2万元,将空调、生活用品和小电器等配齐。总体而言,硬件设备虽然相对简单,但可以保障养老点基本运转。
B村养老点的负责人说,互助养老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先来看支出情况,每月所需费用由以下部分构成:28位老人的生活(米油菜等)支出底线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一天三餐,两菜一汤;水电费200元;炊事员工资1800元,工作内容包括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等;煤气3罐,计300元。以上各项加总,每月支出约13500元。再来看收入情况:每位老人每月交生活费200元,28人,计5600元;村集体每月补贴7500元,资金来源主要是向镇政府争取临时性资金和村集体办小型砖厂、水泥预制厂以及种植脐橙等的收入;两个小组在外工作的公职人员、开小型工厂等乡贤捐款约6000元,适时补助亏空。两相对比来看,入不抵出现象比较严重。按一年计,除了老人交的67200元外,B村新居互助养老点每年还需要8万元的运作经费。
B村互助养老点之所以能够开办与维持,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村支书个人推动。一方面,村支书想为村里做点好事,互助养老既可以为外出务工人员减轻返乡照料老人产生的负担,也可以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村支书的父亲以前也是孤寡老人,两个儿子在外务工无暇顾及,吃了上顿没下顿,村支书至今为没能尽孝耿耿于怀。总之,村支书推己及人,有强烈动力为村民和老人做点实事。B村互助养老点,虽然办得有些捉襟见肘,但是在全县都很有名气,曾经在此召开过全县互助养老的现场会。
综上可见,江西B村新居互助养老点的实践反映出中西部农村养老问题具有如下特点:首先,约有五分之一的农村老人急需外部提供养老服务。这些老人具有高龄、丧偶、贫穷、患病、孤独等问题,家庭养老供给不足,个体也无法自养,生活质量很差。其次,由家庭外部提供养老服务具有偶然性。国家和地方均没有形成正式的互助养老政策性措施,主要由村庄内部个别能人推动,更多的属于社会性行为。最后,集体养老存在资金困境。大多数老人无法承担自己的全部养老费用,家庭、村庄、社会和政府等主体还没有形成养老的刚性开支结构,互助养老难以为继。
农村互助养老的结构性困境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城乡关系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在广大中西部农村,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形成“半工半耕”的劳动力分配和收入来源格局,是中西部大多数农民从温饱到小康进而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但是有些农民家庭因生病、主劳去世、婚变等,在城镇化潮流中落后了,无法应对家庭的现代性变局。家庭的总体收入在供给孩子教育、养老和正常生活开支中显得严重不足,最后老人的养老需求往往容易被忽视。
江西B村新居互助养老点28名老人全部都是子代没有足够的市场能力,每月家庭只能供给老人200元的底线生活费用。互助养老点负责人说,当时是做过调查后,才决定每位老人每月交200元的生活费用。200元是一位老人一个月柴米油盐等维持基本生存开支的最低数字,因此成为老人决定加入互助养老的标准线。交200元钱,付出与自己保命式养老相同的钱,而享受了更多的服务。这是28位老人加入互助养老的“小算盘”。如果让老人出更多的钱,绝大部分老人会退出互助养老。显然,农民家庭收支结构限制了互助养老的发展。
再看村庄社会困境。江西B村新居互助养老点,一年需要8万元的外部资金投入才可以运转,主要由村集体开办砖厂和种植果园的收入补贴。村集体有收益,适当投入当然可解燃眉之急,但是背后问题却很坚锐:一方面,8万元的村集体资金不算小数目,笔者在全国各地调查,中西部农村村集体年收达到8万元的不多,并且开源困难;另一方面,8万元投入只是服务了7个小组中2个小组五分之一的老人,在资源分配方面造成了不公平现象。再说村庄社会捐助,江西B村走出去的公职人员、经商办厂者以及务工村民,捐款6000元作为备用资金。江西、湖南属于华南宗族型地区,村庄仍有向心力,捐款相对容易,但是年年捐款是否可以持续也是一个有待检验的问题。湖北、四川、贵州等原子化地区,村庄没有价值生产能力,村民面向村外而生活,捐款很难持续。
政府已经发现了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鼓励地方建设互助养老示范点。江西B村所在的县正在各镇建设互助养老示范点,要求今年每个乡镇要建5至6个互助养老点,到明年要求每个自然村都要有养老互助点,并逐步推开。也就是说,从政策上已经为农村互助养老探索打开了缺口,允许也要求地方积极摸索,但是在资金上却存在限制,县民政局给每个示范点一年2万元的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各村自己想办法。以江西B村(7个组,目前是2个组建一个养老点)计算,全村需要建3个半养老互助点,每年需要外部输入资金就是28万元,国家给7万元,其余21万元由村里想办法。显然,村级无法完成这个重任。
在当前的农村互助养老实践中,农民家庭、村庄社会和国家等都存在支持困境,并且形成了中西部农村养老的结构性困境。
农村养老结构再造
关于养老,中国是反哺式,西方为接力式。几千年以来,在中国的家庭内部,父母抚育子女,子女长大后再赡养父母,是一种双向循环养老模式,但是在西方家庭中,父母抚育子女,子女继续抚育后代,老人由社会抚养,是一种单向循环养老模式。随着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国的养老模式可能会出现分化,但是短期内不可能如西方一样完全由社会抚养。当前最为紧要的就是中西部农村应该依据当地经济社会条件,适当调整养老结构,为家庭养老困难的老人提供必要的服务。
首先,要继续强化家庭的反哺式养老功能。反哺式养老在中国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还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是大多数人的价值感和存在感的重要来源,不能轻易丢弃。江西B村村委委员介绍,有些子女给钱让老人到互助养老点就餐,但老人不愿意来。表面原因是可以在家种小菜,吃菜不用花钱,实际上是子女收入有限,不忍心给子女增添负担。事实上,如果每位老人每月能够出300元费用,与原来相比,一年多出1200元,就会很大程度上减轻互助养老的压力。所以在互助养老中,还要更细致地做好老人和子女双方的工作,让子女增加一点养老投入,让老人愿意参加互助养老。
接着,村庄社会进一步做好相应组织工作。除了江西B村用村集体收入兜底缺额、向村民募捐等以外,村庄还可以将市场与社会结合起来做一些组织工作,比如组织还有点劳动能力的老人种菜,收成计入上缴费用中;组织义工,为不能到互助养老点就餐的老人送餐;将互助养老服务作为村两委的日常性工作,而不靠市场化管理;等等。村庄是熟人社会,比较准确地掌握着老人的需求和村庄资源的分布,可以将两者细致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
最后,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增强为农村养老兜底的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当前继续保持农民“半工半耕”的家庭生计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既可为国家提供廉价劳动力,又可以将农民收入保持在适当水平。如果农民为父母的养老而返乡务农,可能会致贫,也可能会抬高低端劳动力市场价格。所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在每年出资2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再逐步增加一点。此外,还可以将农村的公益性岗位与互助养老结合起来。
总之,在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中西部农村养老中,家庭、村庄社会和国家及地政府等主体结构表现出相对稳定性,但是在不改变大格局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加强互动,调整各主体的具体做法,从而再造农村养老结构。就当前发展程度来看,在多方主体共同作用下,为一个互助养老点解决8万元的运作经费缺额,还是有可能性的。为中西部农村最弱势老人解决养老问题,是对能否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的考验,也是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考验。
(作者贺海波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副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