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在WTO对澳大利亚“双反”发起诉讼,商务部:澳方三案涉嫌违反世贸反倾销等协定
6月24日,商务部宣布,中国就澳大利亚对自中国进口铁道轮毂、风塔、不锈钢水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了起诉。
在当天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指出,这三起案件中,澳方认定倾销与补贴的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查询的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是对中国进行“双反”等贸易救济措施最为活跃的国家。1995年至今,澳大利亚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87起,其中2020年共9起;而中国对澳大利亚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5起,其中,2020年2起。2020年12月和今年的6月,澳大利亚分别就中国对澳大麦和葡萄酒相关产品进行的“双反”,在世界贸易组织也提出了起诉。
起诉澳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商务部网站信息显示,2013年12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就对中国风塔反倾销调查做出初裁,决定对中国风塔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保证金。
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终裁。其中,中国企业税率如下: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15.0%,其他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为15.6%。
2015年3月26日,对中国不锈钢拉制深水槽作出双反终裁,对中国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8年6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初步裁定进口自中国的铁道轮毂存在倾销行为。
2018年4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铁道轮毂(RailwayWheels)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该调查的申请方是澳大利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涉案产品为锻钢和轧钢制成的,高硬度的,直径966mm-970mm的铁道轮毂。据澳方统计,2017年我对澳出口涉案产品770万美元。
澳方于2019年对自中国进口的铁道轮毂、风塔分别采取或者延长反倾销措施,于2020年对自中国进口的不锈钢水槽延长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在这三起案件中,澳方认定倾销与补贴的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高峰称。
他指出,当前世贸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我们希望通过将澳方有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既是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世贸组织的权威性、有效性。希望澳方采取切实行动,纠正操作,避免对相关产品贸易的扭曲行为,尽早使相关贸易回到正常的轨道。”
“双反”活跃,澳在WTO两度起诉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的2020年12月和今年的6月,澳大利亚分别就中国对澳大麦和葡萄酒相关产品进行的“双反”,在世界贸易组织也提出了起诉。
中国是澳大利亚最重要的贸易顺差来源国之一。在过去20年里,中澳双边贸易额从不到100亿澳元增长到2019年的2350亿澳元,已有超过12000家澳大利亚企业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中国连续11年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现在已经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国际学生和游客的来源。
但澳大利亚罔顾经济上双方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将经贸、投资、科技等问题政治化,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
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查询的数据显示,澳大利亚一直以来是对中国进行“双反”等贸易救济措施最为活跃的国家。数据显示,1995年至今,澳大利亚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87起,其中2020年共9起,仅逊于印度和美国,列全球第三位。而相比之下,1995年至今,中国对澳大利亚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5起,其中,2020年2起。
然而,在中国分别做出对澳大麦和葡萄酒产品进行的贸易措施后,澳大利亚随即做出激烈反应。上周六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宣布,将就中国对该国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一事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
去年12月16日,澳大利亚政府也宣布就中国征收澳大麦反倾销及反补贴关税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
针对世贸组织成立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双反措施争端解决小组,高峰本月初回应称,根据中国国内产业的申请,中方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依法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经过为期一年半的调查,中方依法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我想强调的是,中国政府始终尊重世贸组织规则,一贯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管理对外贸易。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处理本案。”
(作者:夏旭田 编辑:钟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