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谈自贸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考虑实效性创新性等五因素
7月6日,商务部举办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
在回答媒体关于此次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的选择标准问题时,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陈洪表示,自贸试验区是国家开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形成的创新成果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陈洪表示,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一直以来定期会同有关地区、各部门,梳理自贸区安全产生经验,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陈洪表示,前期商务部向各自贸区征集了创新举措,综合考虑实效性、创新性、系统集成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等五大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探索的任务,优中选优推出了第四批18个“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