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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许国利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悔罪,称无论一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会上诉。
2020年7月5日,家住杭州三堡北苑小区的来大姐深夜离奇失踪,家属出10万寻人,后经公安机关侦破,发现其丈夫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1年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图片来源:杭州中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庭审现场。杭州中院供图此前,2021年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庭审中,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对作案过程的询问,许国利对于诸多具体细节不愿再当庭展开回忆,多次表示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为准。
其表示,案发前自己心态很不正常,由于长期夫妻矛盾无法排解,导致心情压抑,甚至一度有自杀的念头。案发后知道杀人要偿命,想到还有女儿,便编造谎言以逃避刑罚。
对于许国利故意杀人案,许国利和来某某的女儿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表示案发前父母都很爱她,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决父亲。
此外,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许国利对此表示愿意赔偿。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许国利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悔罪,称无论一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会上诉。
庭审过程中,许国利基本较为冷静,但在提到女儿时多次情绪激动,他说希望孩子快点长大,照顾好自己,父母永远是最爱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