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踪】男子被打立案19年后警方称找不到案卷,申请信息公开败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翟星理
编辑 | 翟瑞民
福建省莆田男子黄国富在19年前因缴税问题遭社会人员殴打受伤,至今该案也未有处理结果。黄国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警方公开案件信息,日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黄国富败诉,理由是警方已答复称未找到相关案卷。
现年59岁黄国富是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村民,自称曾于2002年10月22日在当地税务所门口遭人殴打。
黄国富向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递交的举报材料显示,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运输海带时遭到了张成宇、魏庆城等3名社会人员拦截,要求缴纳2000元“特产税”。因为当天现金不够“交税”,3名社会人员将黄国富的摩托车留下作为抵押。三天后,黄国富赎回摩托车时,因怀疑车辆零件被置换,提出质疑后遭遇到张成宇等3人围殴。
黄国富被120急救车送到莆田市第一医院诊治后,被诊断为鼻腔出血,眼球结膜出血,耳孔出血,脸部皮肤多处擦伤,头部受到严重创伤。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派出所随后对此立案,张成宇、魏庆城等3名嫌疑人被该所传唤并制作了笔录。
2002年10月23日,黄国富住院2天后,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湾北岸分局(后改为秀屿区分局)以皮肤外伤为标准,鉴定黄国富为轻微伤。一个月后,他被莆田市第一医院诊断患癫痫。
2003年1月,黄国富重新向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做完重新鉴定后一直未拿到鉴定结论。张成宇、魏庆城等3人如何处理,派出所也迟迟没有给予答复。此后,黄国富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
2021年1月10日,黄国富向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申请公开受案、办案、伤情鉴定结果等案件信息。2021年1月19日,秀屿分局作出莆秀告(2021)第001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黄国富,经查询,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黄国富收到该告知书后不服,于2021年2月23日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秀屿分局公开黄国富的伤情鉴定报告等案件信息。
本案中,黄国富向法院提供了2003年1月21日由平海边防派出所为黄国富开具的重新鉴定介绍信以及2003年1月29日由莆田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的鉴定收费票据,证明当时已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秀屿分局辩称,该局在福建警务应用平台未查询到黄国富所诉案件的任何信息,查找平海边防派出所档案室未找到相关案卷,据此已向黄国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称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2021年8月15日,黄国富收到本案的判决书。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被告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收到申请后,告知经查询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故被告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已经履行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的职责;据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驳回原告黄国富的诉讼请求。
黄国富称,之所以对伤情鉴定结果穷追不舍,是因为鉴定结果将直接决定案件性质。黄国富提供的由平海派出所于2021年7月23日向其送达的《告知民事权利书》显示,该所仅对张成宇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并未提及对参与殴打他的另外两人的处理结果。
虽然荔城区人民法院判他败诉,但他近期已经通过相关渠道获知了当年由莆田市第一医院对其作出的伤情鉴定书。
2003年9月10日,莆田市第一医院作出的鉴定意见显示:黄国富被诊断为存在外伤癫痫的可能,但没有脑实质改变的客观依据,所以诊断依据不充分,建议进行MRL及ECT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行鉴定。
目前,黄国富称正在考虑是否就本案上诉。
此前,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回复界面新闻表示,莆田市、秀屿区两级公安机关对黄国富被打一案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专案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