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岁女孩应聘兼职舞蹈演员,却被安排陪酒跳“艳舞”
“明明应聘的是舞蹈演员,却去陪酒、跳艳舞。”
17岁的小任(化名)找了份兼职舞蹈演员的工作,
却被安排到广西钦州一酒吧上班,频遭客人骚扰苦熬半月
,不仅没拿到工资,还反被招聘单位要求赔偿。
对此记者展开调查,揭开了这种专门针对年轻女孩的招聘内幕。
遭遇应聘舞蹈演员被要求陪酒跳“艳舞”
小任今年17岁,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因病休学的她想打份暑假工补贴家用。想着自己有舞蹈基础,便在网上发布了一则求职信息。
5月底,湖南虹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虹烁公司)主动联系她,
称公司正招聘有经验的舞蹈演员,兼职员工月薪5000元起,正式员工6000元起,提成另算
。6月1日,小任带着60元钱出门来长,“坐车、吃饭,到公司的时候,身上只剩下一块钱了。”
到了公司,小任接受了7天的舞蹈培训,
“说是培训,事实上就教了重复的几个动作。”
6月8日,在公司催促下小任签下协议,随后被安排出差,前往广西钦州的“雨果”“未来”酒吧巡演。
名为跳舞,实际上与公司承诺的工作性质和培训内容截然不同。
每晚10点上班,次日凌晨4点下班,除陪酒外,还要哄客人“点舞”,“天天被灌酒,客人花200元‘点舞’,就要穿露骨服装,站在桌上一对一跳艳舞。”
和小任同行的一共4人,20岁的小蒋(化名)原本应聘的是舞蹈老师,也被安排到广西做同样的工作。
应聘每天两训“客人摸你,也不能反抗”
小任、小蒋提供了在酒吧为顾客一对一跳舞的视频,以及酒吧员工教她们敬酒的“话术”。
小任回忆,酒吧每天都会开两次培训会,重点是考评和点评每个人的“点舞”业务,
“说我跳舞不够露骨、不够性感,强调客人摸你的话,不能反抗……”
坐在客人中间陪酒让小任感到屈辱,客人常动手动脚,甚至暗示要她“出台”。她几次想离开,但公司拒绝,酒吧负责人则强调停岗要扣钱,还要赔偿违约金。
小任只好咬牙坚持,她决定拿到工资、凑够路费就走,但“说做5天能预支,后面又说10天、15天。”
6月23日,做满15天的小任仍然未预支到工资,不得已向家人求助,才回到长沙。
记者发现,在酒吧负责人与小任等人的聊天记录中,特别注意用词,将“陪酒”称为“敬酒”。
回应“没做满就走了她自己把路走绝的”
回长之后,小任向虹烁公司讨要工资未果,反而被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协议说是一式两份,到现在我都没看到。”小任说,为讨要工资,她只好求助媒体。
8月12日,记者陪同小任、小蒋来到湖南虹烁公司,对于两人的到来,公司负责人徐玲很是气愤,
“合同签了一个月,没做满就走了!不是不愿处理这事,是她自己把路走绝的。都报警了,我还和你有什么情面可讲?”
对于小任、小蒋反映的“虚假招聘”“有偿陪侍”等问题,徐玲说,公司是安排两人前往合作酒吧做演艺,不存在虚假招聘,“而且协议中特别强调了不准陪酒、不涉黄、不涉毒,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私收小费。没限制自由,为什么做这么久?这不是默认了吗?”
在二人一再坚持下,公司才提供了签订的《合作协议》。记者注意到,协议中有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协议。”,但小任未满18岁,属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此,徐玲称,
“她未成年人,她有签订承诺书的!”
但始终无法提供小任签订的承诺书。同时,协议中有“乙方应当满足甲方及甲方指派的演艺场所的合法合理要求,主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条款,但未注明具体演艺场所及演艺场所类型。
两人的工资何时发放?徐玲则说:“双方不追究,就完事。”
执法责令整改,支付相应工资
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至长沙市雨花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赶赴公司调查,当场指出:作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招演员,到哪种场所去?都须告知监护人。
初步检查后,执法队员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提供所有职工劳动合同、招聘信息、职工工资支付表等。
公司已向小任、小蒋支付相应工资
。经调查,他们已对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下达责令整改;同时,指出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工作地点、岗位等信息。
提醒“高薪”招聘应警惕陷阱
受骗者并非她们几个。小任、小蒋反映,她们在广西钦州“雨果”“未来”酒吧上班时,发现不少和她们有类似遭遇的女孩。
小任说,她只想通过亲身经历警示求职者,尤其是年轻女孩们,“收到 ‘高薪’‘工作轻松’等招聘信息要提高警惕。”
人社部门建议↓↓↓
选择兼职的学生在短期求职时,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哪怕工作一天,也要在协议中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时间、薪金待遇等;另外,兼职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把个人身份证押给别人,如确需要可提供复印件,谨防证件信息被非法利用;同时,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请一定注意该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维权。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