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财政新增4.3亿元保障乡镇村基层组织平稳运行
中新网南昌9月8日电 (袁汝晶)江西省财政厅8日消息,今年该省财政部门增加安排4.3亿元,总量达到54.1亿元,用于保障该省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稳定运行。
据了解,自2005年开始,江西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补助10万元标准,安排专门的补助经费,此后逐年稳步增长,至2014年补助标准达到每个乡镇(街道)50万元。2015年起,该省再次加大提标力度,年均增量达到30—40万元,至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获得补助已达到150万元。
“今年江西财政再次提标到160万元,全省总量达25.2亿元。”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民族乡倾斜支持力度,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15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00万元,有力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水平。
记者了解到,2014-2021年,江西省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逐年提高村级(含社区)组织保障水平,2021年总量已达26.9亿元。行政村平均补助标准由7.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其中,每个民族村由15万元增加到17万元;每个社区的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5万元增加至2021年的13万元,增长1.6倍,补齐了多年来社区与村的经费补助标准差距。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县市要将有关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乡村两级,并确保对各级基层组织的补助总额不低于省级下达补助资金的平均标准,避免因省级投入加大而产生挤出效应。
“同时,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重要补充,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上述相关负责人强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