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行政案件66件,发布6起“民告官”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pexel网站2021年9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向媒体通报了该院自2018年8月20日成立以来金融行政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截至2021年8月,该院共受理金融行政案件66件,审结66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64件。
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履行法定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两大类。从涉诉行政机关分布来看,上海证监局、上海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较为集中。64件二审金融行政案件中,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有20件,占比31.25%。复议机关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
从诉讼形成的原因来看,主要涉及不服金融行政处罚行为、投诉金融机构不当催收、要求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诉讼形态以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为主要表现形式。
通报显示,由于金融交易的专业性以及金融领域的强监管性等特殊性,金融行政案件司法裁判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在事实认定上,法院往往需要结合监管规定、执法实践以及有关金融专业知识作出综合分析。同时,金融行政案件与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关联性较强。大量金融行政案件系因个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纠纷,要求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作出处理而引发,集中于金融投资和消费领域。此外,部分案件具有一定涉众性因素。
界面新闻获悉,为提升金融行政审判效能,上海金融法院构建了金融专项审判“二合一”机制,打通金融行政审判和民商事审判的思维区隔,既强调金融行政审判的专业性,又确保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适法统一性。
通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示作用和建立健全审判与监管协调沟通渠道,上海金融法院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氛围,促进司法裁判与行政监管目标协调统一。
同时,上海金融法院立足金融行政案件的特点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客观需求,在金融行政案件中积极贯彻实质性解决争议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金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上海金融法院也对金融监管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出建议。
在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建议金融监管机构将监管细则的具体实施与《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的根本宗旨相协调。
在贯彻良性互动措施,形成金融制度保障合力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建议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应诉职能,并结合案件情况开展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旁听、应诉情况讲评“三合一”工作。
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金融争议源头治理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建议监管机构作为主管机关,进一步完善并推动相关调解组织发挥好金融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提升关联争议调解和解实效。
上海金融法院还建议“释调判解”重重递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在行政诉讼中积极开展行政和解工作,加强金融消费争议行政调解的组织建设和机制保障,配合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案件开展诉讼中的调解,丰富行政诉讼争议解决功能。
在厘清权益保护职责,强化投资风险警示教育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建议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让普通投资者和消费者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本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金融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监管处罚、金融消费中个人信息行政保护、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监管处罚、互联网金融消费投诉、应收账款质权登记和金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等,覆盖了上海金融法院行政案件主要类型。其中部分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行政案件和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上海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案例等。
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副院长指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将金融法院的设立作为金融中心城市影响力明显提升的重要指征。上海金融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金融行政审判的专业特色,既要坚定不移地维护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监管职能,稳定金融市场预期,也要加强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职保障金融投资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司法监督,通过强化机制建设,强本固基、守正创新、提升能力、互联互补,为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大局,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