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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叶飞被调查,我们不应该冷嘲热讽

时间:2021-10-06 10:45:56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评论】叶飞被调查,我们不应该冷嘲热讽

图片来源:图虫图片来源:图虫

近日,被视作伪市值管理吹哨人的私募人士叶飞,被抓了。紧接着,余震不断,包括今创集团(603680.SH)、昊志机电等公司先后披露了公司高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其中的今创集团更是出现总经理、财务总监皆被立案调查的消息,给二级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叶飞触犯了法律,自然应当被法律惩处。不管是充当中介还是掮客的角色,只要参与了所谓的伪市值管理,都是重点打击的违法类型。不过,对于叶飞这种自爆式的举报,我们不应该以冷嘲热讽的眼光来看待。相反,市场应该以正面的眼光来看待,要想净化市场环境,这类的举报应该是多多益善。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一直深受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害。比如在叶飞举报的中源家居杀猪盘案中,自2020年起,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上演了三次杀猪盘。而在每次杀猪盘之后,总有股民提及非法荐股的情形。若非本次监管机构顺着叶飞举报顺藤摸瓜,股民白挨了一顿打后,还不知道哪个幕后之手在操纵。

进一步来讲,操纵股价的内幕被曝出及被处罚,也让投资者索赔有据、索赔有主。证券法第55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而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本身是其应有之责。证券市场违法违规不应该成为无头案,法律法规更不应该成为一纸空文。相比于一般的犯罪行为,证券犯罪具有十足的隐秘性、专业性,这就要求有价值的犯罪线索。以美国为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12年开始向举报人支付赏金,就在2020年年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SEC)发布新闻,将向一名举报人支付1.14亿美元(约7.62亿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感谢其对证券法执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这一奖励金额打破了之前的纪录。

另据媒体报道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示,该委员会向举报人支付的总奖励金额已超过10亿美元。就在2021年9月份,有一人因提供信息和协助,导致该机构和其他实体成功采取执法行动,这位人士获得了总计1.1亿美元的奖励。根据该机构对外的说法,每一个举报人都提供了重要的服务,当我每周看到委员会的执法行动时,我想起了举报人计划如何帮助我们成为更好的警察,执行我们的任务,并保护投资者免受不当行为的影响。

从上述内容来看,美国证券市场的证券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已运行多年,并且充分肯定举报人在执法过程中的价值。

在国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2020 年修订)第二条规定,举报人向证监局举报的,证监局参照本规定处理举报接收、调查等工作。证监局处理的举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举报中心按照本规定执行。

对于奖励金额,上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调查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一方面,《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奖励金额的上限及比例相较于美国处于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证监会给与奖励的案例也少之又少。根据笔者在证监会官网的检索信息,证监会对此类举报的奖励信息进行集中披露最早始于2019年8月,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资本市场执法有其专业性,我们不仅需要专业的执法队伍,也需要广泛的线索来源。因此,我们需要更健全、更完善、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让更多“叶飞式”举报现身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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