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购股份完成率与计划存巨大差异,新凤鸣及时任董事长庄奎龙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近日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凤鸣)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上交所称,经查明,2020年5月21日,新凤鸣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称,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1.00 元每股。上述股份回购预案已于2020年5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免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7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回购金额4684.99万元。公司实际回购完成金额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31.23%,公司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公告同时披露表示,此次回购未能完成的原因系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上限价格的天数较多及受窗口期的影响。
上交所称,本案中,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回购方案完成率较低,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巨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严重不符。公司在历次回购进展公告中,均未提示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超过回购上限价格影响回购完成情况的风险,风险揭示不充分。
上交所称,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奎龙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在公司股份回购事项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奎龙予以通报批评,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