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促进汽车消费:广州今明两年节能车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放宽新能源车申请条件
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左茂轩 报道 11月9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提出,为扩大汽车消费,将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年到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此前,在今年4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通告中表示,为促进汽车消费和车辆节能减排,在原有12万个/年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基础上,2021年将额外增加3万个增量指标。 额外增加的3万个增量指标自2021年4月份起按月平均分配,全部用于个人节能车指标摇号。
广州市此前的政策指标政策是,每月配置10000个汽车增量指标,其中包括1000个节能车摇号指标、5000个普通车摇号指标和4000个普通车竞价指标。(节能车主要指混和动力车辆,以日系车的混动版本为主;购买纯电动车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不需要通过摇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两年,广州市和深圳市也曾为扩大汽车消费,增加了普通小汽车的摇号指标。
2019年6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曾发布公告,增加了当地中小客车在2019年及2020年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在原有购车指标额度的基础上,广州市在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额度,增加的额度原则上按1:1比例分别配置普通车竞价指标和节能车摇号指标。而深圳市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在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
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2020年6月7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文件中的各项促进措施,主要围绕放宽申请条件、扩大增购范围、给予财政补贴、提供停车优惠等方面。不过,该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上述政策措施不再执行。
此次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的《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过去两年增加指标、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等举措得以延续。
此外,《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还提到,广东省将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高端进口汽车网点进入核心商圈布点,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
同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探索汽车超市、线上购车模式,拓展维修、改装市场,培育汽车后市场消费。鼓励汽车服务商与经销商合作,积极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打造集餐饮、购物、住宿、休闲、文旅等延伸服务为一体的汽车驿站,培育汽车文旅消费。
(作者:左茂轩 编辑:张若思)